
朗读
永政办发〔2004〕39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加强规划建设的严肃性,规范规划行政许可行为,强化规划审批的法定依据,现就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建制镇总规及近期建设规划已到编制期限而未进行编制的要抓紧编制,已修编完成并通过会审的,经镇人大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各乡镇近期要建设开发地块必须先编制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已完成的根据法定程序报批。
三、各乡镇重点中心村的建设规划已全部通过会审,应根据法定程序报批。
四、截止2004年7月1日,有关乡镇未按要求完成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的,暂缓公建、私建项目的审批。
附件:各乡镇需报批规划一览表
二ΟΟ四年六月十一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4〕3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