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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7〕101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综合
考评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检验前阶段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的成果,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永政办发〔2007〕39号)的要求,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综合考评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10月15-19日。
二、评定内容
(一)组织部署情况:各乡镇、有关部门有无组织召开会议或发文部署;有无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宣传发动情况:有无设立举报电话;有无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排查工作情况:有无开展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内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有无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有无建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改工作隐患数据库》,并及时报送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评方法
(一)听取当地政府、部门汇报(要求有书面汇报材料,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必须参加汇报会)。
(二)查阅专项整治工作档案。
(三)抽查验收2家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整改情况,实地检查火灾隐患整治整改和宣传发动情况。
(四)考评情况当地反馈,并现场评分,提出下步整改意见和建议。
附件:1、永嘉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考评活动分组安排表
2、永嘉县集中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验收考核细则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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