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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7〕15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林业局、财政局关于永嘉县林业产业
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林业局、财政局关于《永嘉县林业产业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三月五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7〕15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