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鄞州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鄞物办发〔2019〕1号)、《鄞州区物业管理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鄞建〔2020〕5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符合扶持条件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2021年度7-9月老小区物业管理扶持(三类)经费发放详情
序号 |
街道 |
项目名称 |
扶持经费(万元) |
1 |
东胜街道 |
大河巷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住建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zhujianju/20211115/42981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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