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关于2017年鄞州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17〕15号)、《鄞州区物业管理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鄞建〔2018〕5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符合扶持条件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现将相关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19年5月8日至5月14日)。
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8日
附件:
2019年度3-4月老小区两保提升扶持资金
序号 |
街道 |
小区名称 |
扶持资金(万元) |
1 |
东胜街道 |
大河巷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住建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zhujianju/20190509/2354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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