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鄞州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市监〔2021〕59号)的规定,现将2022年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奖励补助拟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12月2日至12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6369。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日
2022年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奖励补助表
序号 |
企业(组织)名称 |
奖励补助项目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shichangjianguanju/20221205/43507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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