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20〕41号)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4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0日,举报电话:88225121。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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