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我区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项目实施七年来,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加快推进我区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为深入推进“外智汇流”工程,进一步深化“海外工程师”引进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09〕100号)、《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甬党发〔2015〕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关于2017年度“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人社发〔2017〕69号),决定开展2017年“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奉化本地中资企业或奉化本地中资股份占51%及以上的中外合资企业及研发机构。2017年度“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政策鼓励企业引进“高精尖缺”的海外工程师、工程技术创新领军人才,以及知名外籍设计师、规划师、咨询师、教授、研究员等高层次外国人才,持续支持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需求,助推宁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名城名都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具体将对新材料(稀土磁性材料、高端金属合金材料、石墨烯)、高端装备(专用装备、关键基础件)、集成电路、光学电子、海洋生命健康、新能源、文化创意等“3511”产业体系及八大细分产业作适度倾斜。
二、“海外工程师”的资格条件
(一)本人须是在国外担任过工程、技术、管理主管及以上职务的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二)本人须受奉化本地企业以及企业开办的研发机构(不含外资企业)聘请,在奉化工作并担任相应的中层及以上职位;
(三)本人须是从事符合《宁波市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今后五年宁波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所确定的重点产业,或是在发展中起引领作用的行业;
(四)本人聘用年薪须为50万元及以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其中特殊人才不少于6个月);或2年满50万元,在第二年可给予一次性年薪资助,资助标准按50万(含)-70万元档执行;
(五)本人从事研发、设计、技术和管理岗位。其中,从事技术和管理岗位的,本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六)必须持有外国护照(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均不在内)。
三、扶持与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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