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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鄞州区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鄞政办发[2013]55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硕士研究生享受生活津贴的问题

到我区企业工作并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享受生活津贴的补贴标准、申报程序等,按照《鄞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贴发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人社[2013]89号)规定执行。

  二、关于高校毕业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问题

  到我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申报条件、审批程序等,按照《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鄞政办发[2012]259号)规定执行。

  三、关于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与鉴定费补助的问题

  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补贴标准、申报程序等,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鄞人社[2012]135号)规定执行。其中,

毕业学年指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四、关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的问题

  (一)见习基地接收宁波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

  1、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对象为到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过未就业登记的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接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的需事先到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备案。

  2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贴的发放办法、申报程序等,按照《关于做好鄞州区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工作的通知》(鄞人[2007]83号)规定执行。其中,见习生生活补贴由原每月500元调整为当地当年度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取消见习单位工作经费补贴。

  (二)见习基地录用本单位见习的鄞州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助

  1、申报条件

  (1)录用的本单位见习的鄞州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2011年及以后毕业,且双方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

  (2)为毕业生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
  (3)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为同一家企业。
  2、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录用见习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企业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宁波市就业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宁波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见习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困难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任一材料:《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职工证》、父母亲失业登记证及村委会(社区)证明申请人家庭生活困难的材料、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出具的困难家庭证明和毕业学校出具的助学贷款申领证明等材料。残疾人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

  3、补助标准

  企业录用本单位见习的鄞州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每录用1名补助500元,录用困难家庭及残疾人毕业生的,每录用1名补助1500元。

  (三)见习基地为宁波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1、申报条件

  企业应在见习生到本单位见习时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

  2、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保险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补助标准

  企业为见习生办理保险费的50%。

  以上三项见习补贴企业可于每年11月1日至1115日向区就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五、关于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问题
  (一)申报条件
  1、毕业离校两年内的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

  2、已按规定到区就业管理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3、已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1、《宁波生源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宁波市灵活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享受期限和享受月份核定
  补贴享受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24个月。享受月份以申报灵活就业登记月份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等缴费月份相一致的月份数确定。  

  (四)补贴标准

  补贴额度为毕业生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计算。

  (五)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于次年14日至114日向区就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六、关于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补助的问题
  (一)补助对象

  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我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因高校毕业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以及主要靠申领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鄞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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