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发服办(科):
根据区委、区府《关于鄞州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0〕12号)和区经信局、财政局《宁波市鄞州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经信〔2020〕52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度鄞州区智能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行业条件:符合宁波市鄞州区产业投资导向目录要求。
(二)企业条件:企业在鄞州行政区内域内并在鄞州区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
(三)项目条件:
1. 重点鼓励类智能技改项目:单体在3万元以上(不含税)的设备(软件、技术)且投资1000万元以上(投资在500-1000万元的,按一般鼓励类智能技改项目给予补助);
2. 一般鼓励类智能技改项目:单体在3万元以上(不含税)的设备(软件、技术)且投资500万元以上;
3.集成电路技改项目:单体在3万元以上(不含税)的设备(软件、技术)且投资500万元以上;
4.根据“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以B类企业为基准,A类补助对象的补助比例增加1个百分点,C类补助对象的补助比例减少1个百分点,D类企业取消补助资格。(本条不适用集成电路企业)
5.所有申报企业一年内(2019年10-2020年9月)必须有研发经费实际支出,认定数据由统计局核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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