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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送优秀人员参加第五期现场流行病学骨干培训项目的通知 鄞卫通〔2021〕16号

朗读

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区疾控中心:

为培养一批高素质现场流行病学骨干人才,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我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队伍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鄞州区第五期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FETP)。该项目具体委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宁波市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组提供技术支持。现将学员招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和人数

面向区内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计划招25人 。

二、学员条件

(一)敬业精神:热爱现场流行病学工作,毕业后能稳定从事公共卫生事业,并志愿加入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

(二)年龄:40周岁以下;

(三)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外语水平:有一定的专业英语阅读水平;

(五)工作经历:从事传染病预防控制(包括免疫规划专业)、疾病监测、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调查处理、慢性病管理等相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业绩优良;

(六)对特别优秀人员,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学制和教学模式

学制一年半,包括核心课程(1个月)和现场工作学习(17个月),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教学引入先进的现场流行病学培训模式,实行“干中学”“学中干”互动方式,结合理论与实践。脱产理论培训1个月,由省区市具备现场流行病学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负责授课。现场工作学习17个月,以原单位工作为主,同时安排在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重点科室实践学习。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每半年集中交流1次,每次1-2天。

每位学员在培训期间要完成以下任务:

(一)主持完成1项现场工作或至少参加1项现场工作;

(二)完成综述1篇或专题调查方案设计1份;

(三)完成论文或调查报告1篇。

在整个学习期间,根据现场工作、论文报告、团队协作精神等综合考评,若发现学员不适宜从事现场流行病学工作或发生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可以将其退回。

四、学员待遇

(一)学员修学期间在原单位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包括奖金、福利等)。

(二)学员录取后同时成为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分队成员。

(三)整个培训项目结束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区卫生健康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五、报名和录取程序

由各单位负责推荐1-2名候选学员,经项目办公室审核录取,必要时通过面试择优录取,招生标准参照鄞卫发〔2014〕62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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