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镇农业农村办、财政管理办: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1413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854号)等文件规定和,现将宁波市2021市级畜禽价格监测点和2021年市级动物疫情测报点补助经费共计3万元下拨给你们(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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