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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单位党(总)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现将新昌县委组织部[2008]45号文件《新昌县发展党员全程公示制试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小将镇委员会
2008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