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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法制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省法制办和省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