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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新昌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