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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破难攻坚六大行动”十二项专项行动方案和督查...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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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133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现将“破难攻坚六大行动”十二项专项行动方案(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工业项目落地专项行动方案、农业“万元亩产”专项行动方案、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方案、科技创新专项行动方案、控违拆违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钦寸水库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资源要素保障专项行动方案、行政审批提速专项行动方案、城市交通治堵专项行动方案、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方案、遗留问题化解专项行动方案)和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好101个(124个子项)实施项目和19个前期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力争投资增长30%以上。强化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综合管理,在管理水平上有新提高。

二、进度计划

1.项目开(复)工。54个续建子项目中,已开工项目3月底前全部复工建设;70个新建子项目中,5月底前开工项目至少20个,除省批项目外的其余项目7月份前全面开工建设。

2.项目前期工作。59个实施项目中,县批项目5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报审,省批项目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报审;19个前期项目按年度计划进度要求全面完成。

3.投资进度。6月底前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38%左右,年底全面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4.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生成,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加强项目库建设,并实现项目动态管理,9月启动2014年项目计划编制工作。

三、工作安排

1.宣传动员(2-3月)。召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信心决心。

2.半年小结(7月初)。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集中督导,对照项目推进计划和半年度计划要求开展半年考评。

3.工作督查(全程)。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中的重点项目督查,梳理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4.百日攻坚(10-12月)。对照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估计划完成的可能性,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

5.总结考评(2014年1月)。组织进行年终考核,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目标责任。县成立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专项行动组,由柴理明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项目责任单位逐个项目明确分管领导、工作班子、具体责任人,一抓到底。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配合部门落实措施,做到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部门协调到位。

   2.排定推进计划。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督促在建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按月排出推进计划,挂图作战,加快进度。对新建项目要加强协调,扎实做好前期工作,落实开工条件,明确开工时限,成熟一个开工一个。

3.强化综合管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建设程序、进度、质量、安全、协调和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管、检查、督查,认真落实动态跟踪措施,全过程掌握建设进度,实行项目问题专报制度,建立监察、发改、财政、建设、审计、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项目一条龙管理机制。

4.做好项目储备。进一步对接国家和省扶持政策,着眼长远发展,扩大项目储备数量、提高储备质量,力促项目早准备。对需要报请上级审批的,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做好沟通汇报,争取尽快获批,确保我县重点项目有序接续推进。

工业项目落地专项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加快项目推进。以“641”项目为重点,加大有效投入,做强实体经济,建设工业强县。充分发挥企业主体和部门、园区、乡镇(街道)加大投入的积极性,抓项目报批率、供地率、开工率,抓项目建设进度,促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特别是对已供地的工业项目,更要抓紧进场,保证项目无障碍施工和尽快完工投产,确保全年完成工业投资73亿元,增长20%以上。

2.优化投资结构。鼓励企业加大更新装备、革新工艺、机器换人等技改力度,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水平高、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强的大项目好项目,确保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比重提升3个百分点,产值占比达到42%。

3.抓好省级智能纺织印染装备技术创新试点工作。支持泰坦、日发、远信、康立等企业加快省级企业重点研究院建设。

4.优化“亩产效益”评价机制。实行单位能耗和用能总量“双控”管理,逐步建立以综合效益为基础、差别化政策为手段的倒逼体系,不断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资源合理高效配置。

二、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4月)。召开全县工业项目建设座谈会、全县智能纺织印染装备产业发展动员会、全县节能降耗工作会议,通过层层发动,营造良好环境,落实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集中攻坚阶段(412月)。建立推进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集中精力、时间和力量,破难攻坚,确保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推进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工业项目落地专项行动组,由严钢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联系主任、经信局局长任副组长,科技、统计、环保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梳理困难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2.完善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工业经济扶持政策,出台加快智能纺织印染装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企业攻坚克难,加快发展。进一步修改完善对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业经济方面的考核办法,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投入到专项行动中去。

3.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健全重大工业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制度、领导和部门联系制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具体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农业“万元亩产”专项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优质高效总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实施“万元亩产”行动,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产品基地,提升农业特色产业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年新增优质水果、山地蔬菜、名优茶叶、中药材、花卉苗木、干果等“万元亩产”基地10000亩以上。

二、工作重点

1.推广优质高效品种。加快推广晚熟水蜜桃、蓝莓、樱桃、猕猴桃、葡萄、金银花、鲜切花、香榧、树、美国山核桃、花卉苗木等高效品种,大力发展“绿茶加红茶”生产,确保“万元亩产”品种推广面积;积极引种优质水果、干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新品种,增加“万元亩产”品种储备。

2.推广高效种植模式。积极推广立体种养、农牧循环和粮食-蔬菜、黄瓜-四季豆、甘薯-马铃薯等连作套种模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亩产效益。

3.推广新设施新设备。大力发展温室、组培、大棚、喷滴灌、设施养殖,积极推广杀虫灯、性诱剂等无公害杀虫技术,加强“万元亩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适用农业机械推广,确保产品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和农业比较效益。

三、进度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3月)。由县农业局牵头,对乡镇(街道)“万元亩产”品种种植意向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合理安排建设任务,3月底前下达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控制指标。

2.集中推进阶段(4月-12月)。开展“万元亩产”行动政策宣传;乡镇(街道)根据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控制指标,落实到村、到户、到基地的建设计划;农业、林业部门根据农时,指导农户抓好种苗订购、种植、肥培管理及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3.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11月初,根据《关于实施万元亩产行动推进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的几点意见》(新政发〔2013〕7号),由村或建设单位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建设内容进行实地验收后提出资金补助建议。县农业、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抽查(规模较大的需逐块核查),抽查认定的数据与乡镇(街道)上报数据的比例作为对乡镇(街道)最终核定数据并拨付资金的依据,同时作为对乡镇(街道)该项工作考核的依据。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县成立农业“万元亩产”专项行动组,由柴理明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联系主任、农业局局长、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万元亩产”行动的实施。乡镇(街道)也要建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人员,确保行动实效。

2.加强服务。县农业、林业部门成立专家服务小组,开展“万元亩产”行动巡回技术指导,建立重点基地和区块结对联系制度。加强农技培训,全年举办“万元亩产”栽培技术培训班15期以上,培训农户1000人次以上。同时做好土地流转、主体培育、农资供应、品牌创建等服务工作。

3.加强督查。乡镇(街道)自4月份开始,每月21日向县农业局、林业局上报农业“万元亩产”行动建设进度表。县“万元亩产”专项行动组组织半年度督查,并开展不定期抽查。

4.加强考核。按照“万元亩产”行动目标任务和建设要求,严格完成情况实地验收,把结果作为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5.加强宣传。广泛宣传“万元亩产”行动有关政策及典型事迹,通过政策引导和典型带动,引领“万元亩产”行动开展。做好工作调研和经验总结工作,为“万元亩产”行动顺利推进和进一步深化提供经验。

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重点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考核激励”的工作思路,扩大外来投资规模,优化外来投资结构,提高外来投资质量,形成全方位、全社会招商氛围,把跨国公司、国有大公司、大型民企、在外新商作为重点对象,把世界和国内500强作为主攻方向,优先关注大城市产业梯度转移项目,着力引进现代商贸、旅游、物流、电子商务、科技信息、金融等现代服务业项目。

二、主要任务

1.引进项目资金。协议引进县外资金10亿元以上,实际到位县外资金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现代服务业办、旅游局;配合单位: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间:12月底)

2.优化审批服务。对来新投资的项目,简化审批手续,实行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一条龙服务,对引进项目从立项审批、注册登记到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均要明确到人,限定时间,及时办结。(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间:6月底)

3.实施招商活动。组织以商贸、旅游等为主题的招商活动2次以上,并积极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招商活动。(牵头单位:现代服务业办、旅游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间:12月底)

4.鼓励新商回归。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异地新昌商会建设,整合在外新商资源,构建新商网络,建立新商和在外名人名录及联系方式。12月底前召开一次新商及在外名人座谈会。(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工商联,完成时间:5月底)

5.健全招商网络。

(1)建立在谈、在批、在建招商项目动态信息库,各园区、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及时提供招商项目信息。(牵头单位:现代服务业办,完成时间:4月底)

(2)建立可利用土地资源的存量要素信息库。(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间:4月底)

(3)建立来新考察、洽谈的外商名录库。(牵头单位:现代服务业办,完成时间:4月底)

(4)建立招商电子网络,做好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牵头单位:县府办、现代服务业办,完成时间:6月底)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组,由孙嘉江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联系主任、现代服务业办主任任副组长,发改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文广局、现代服务业办、金融办、旅游局、高新园区、新昌工业园区及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将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引进项目困难问题的协调,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和行动小组会议,加快项目引进、落地、建设、投产的进程。

3.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各项目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加强工作考核,加大对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的奖励。

科技创新专项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积极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确保科技创新工作继续走在省市前列;加快科创中心、国家中小型轴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培育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5家,申报省级以上科技项目80项;争创浙江名牌产品2只以上,组织和指导企业为主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个以上;深化与大院名校的科技对接,组织3次大型科技对接活动,引进科技成果40项以上。

二、实施步骤

1.部署启动阶段(3-4月)。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落实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调研,做好业务指导培训工作,组织召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会。(责任单位:科技局、质监局)

2.工作推进阶段(4-12月)。4月,重点抓好日发纺机、夸克生物等3家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日发精机省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导、材料审核工作;聘请智能纺织印染装备产业领域国内外专家,组建专家顾问团队,配合做好省级智能纺织印染装备技术创新试点工作;确定浙江名牌创建和标准制修订重点企业,开展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做好浙江名牌申报工作。5-7月,做好国检中心质量体系文件、“三合一”认证申请材料准备工作;邀请一批智能纺织印染装备领域的顶尖专家与我县纺织印染企业开展科技对接活动;做好4家以上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市级研发中心、5家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加强与省名牌认定委员会沟通与联系,做好浙江名牌产品宣传推介工作。8-12月,向国家认证委上报国检中心“三合一”认证申请资料;邀请高校科研院所农业专家来新开展农业科技对接活动;组织我县企业外出与高校院所开展大型科技对接活动;加强与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沟通协调,力争我县制修订标准得到及时发布。12月,做好国检中心现场验收准备工作,具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中心能力建设验收条件;完成浙江名牌创建和标准制修订任务;完成80项省级以上各类科技项目申报,其中国家级科技项目15项以上,国家新产品15项以上,引进科技成果40项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局、质监局;配合单位:经信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现代服务业办、高新园区、国税局)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拟定明年工作目标,力争更好成绩。(责任单位:科技局、质监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科技创新专项行动组,由王军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联系主任、科技局局长、质监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分解落实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宣传推介。在做好项目基础工作的同时,强化宣传推介,加强与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认同。

3.加强督查考核。健全考核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定期交流通报工作情况,研究破解难题办法,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控违拆违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强势推进控违拆违,拆出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形成全社会思想统一、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营造以打击违建为荣,以实施、包庇违建为耻的社会氛围。

总体目标:开展“五无”创建,即创建无违建道路(河道)、无违建小区、无违建社区(村)、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园区,今年全县完成拆除违建15.7万平方米,每个乡镇(街道)、园区全年拆除违建不得少于2000平方米。

进度目标:全面整治,突出重点,分步推进。9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完成违建拆除任务,其中前三个月拆除面积不得少于应拆面积的70%。9月前以“六先拆”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即党员干部违建先拆、“四边”违建先拆、妨碍建设违建先拆、影响安全违建先拆、突出典型违建先拆、侵占耕地违建先拆;10月开始建立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控违拆违工作,实现应拆尽拆。

机制目标:建立党员、干部违法建设抄告处理机制,违法建设抄告房产限制机制,查处违法建设部门联动机制,违法建设拆除成本分摊机制,违法建设日常巡查监管机制,控违拆违舆论引导机制等,从源头上控违防违,使长效管理机制真正建立并发挥明显作用。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工作责任,乡镇(街道)、园区对区域内违法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中乡镇(街道)以集体土地上发生的农村、社区违法建设为主,园区以国有、工业土地上发生的违法建设为主。统一思想认识,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坚持控拆并重,严格考核制度。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内部违法建设自查活动,对本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的违法建设,各单位要负责督促整改。

2.城乡联动原则。牢固树立全县控违拆违工作“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各乡镇(街道)和园区同步实施整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障工作有序、高效、整体推进。

3.多管齐下原则。转变重执法轻管理思想,保持前期拆违工作良好态势,采取多项管理措施,从审批前、建设中和拆除后加强跟踪和控制,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的发生和蔓延。建立纪检、建设、规划、税务、环保、工商、金融、电力等部门协同控违拆违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依据法律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抄告制度,对存在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限制办理房产交易等各类登记、许可手续。

4.依法整治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平公开,对整治重点和劝阻无效、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做到应拆尽拆。准确把握法律尺度,依法开展行政强拆,在政策确定、组织实施、工作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相关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意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

5.分类推进原则。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整治工作,根据违法建设的区域、形式和性质制订处置办法和工作计划,做到整治推进目标明确、有序高效。在严控新增的同时,积极将控违拆违工作与城市建设、区域改造等相结合,综合加以推进。坚持堵疏结合,及时响应市民反映实际困难的合理诉求,加快推进旧小区改造等工作。

6.拆建同步原则。积极开展拆后建设处置工作,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在拆违前,提前确定方案和落实责任,拆后立即妥善处理好建筑垃圾。同步开展绿化恢复、设施设置等违建区(点)建设利用工作,提早谋划,因势利导,千方百计确保质量,将控违拆违整治工作延伸为美化城市环境、便利居民生活的民生实事工程。

三、工作安排

1.准备发动阶段(2月底前)。召开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下发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年度拆违目标,分解下达拆违任务。乡镇(街道)、园区和城管执法、国土、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实际,制订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以乡镇(街道)、园区为责任主体,对违建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建立违建数据库,确定必拆违建目标和推进计划。实施违法建设房产、工商、环保、纪检、水、气、电等抄告制度,出台考核督查、条块联动、责任追究等系列配套制度,建立多部门协作监管和联动执法的工作模式。

2.自拆整改阶段(34月)。在调查核实基础上,针对违法建设的性质和对城市规划、市容市貌、邻里影响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劝导教育、媒体曝光、组织监督、纪律处分、抄告限制等手段,督促违法行为人自行整改和拆除。确定行政拆除对象,根据法律程序开展调查取证、认定事实、处罚决定、告知送达等相关准备工作,制定拆除方案和具体实施预案。在媒体上公开公布违建典型,曝光典型、重大的违法建设,督促行为人自拆自纠,营造大力推进的强大声势。

3.行政强拆阶段(59月)。采取分期分批方式拆除违建,以点带面,滚动推进,形成高压态势。乡镇(街道)、园区作为控拆责任主体,牵头整合各方力量,积极督促和鼓励当事人自拆自纠。对拒绝自行拆除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坚决稳妥地实施强制拆除。积极做好拆后工作,根据《违法建设拆后处置工作制度》,各拆后处置责任单位应及时对拆违后的土地进行绿化、建设等恢复利用工作。乡镇(街道)、园区要按规定妥善处理好建筑垃圾。

4.监督考核阶段(全程)。乡镇(街道)、园区及县级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控违拆违相关信息和情况。要加强对违法建设控拆工作的督查、考核和验收,实施周督查、月考核、季小结、年终总结制度,及时通报整治进度情况,实施重点案件督办跟踪,对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5.其他违建拆除及长效管理阶段(10月起)。全面推进控违拆违工作,实现应拆尽拆。健全违法建设控拆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行政强拆的保障力度;开展“五无”违法建设区域创建工作,积极发挥社区、村、物业等基层管理单位作用,发挥好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作用,落实违法建设控拆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实践各项违法建设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控违拆违整治专项行动组,由裘武宏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联系副主任、城管执法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公安局政委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乡镇(街道)、园区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加强领导,积极开展控违拆违整治工作。

2.多措并举,保持态势。各部门(单位)应积极巩固整治工作成效,保持防违控违拆违的高压态势,从源头上遏制新违建的产生,进一步健全控违拆违的各项工作机制。通过转变思路,创新手段,整合力量,强化攻势,建立并实施好巡查巡防、快速处置、重点整治、信息汇报、责任追究、纪律检查、舆论引导、经费保障、考核评比等机制,全面实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单位)要服从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整合资源,主动排除部门利益干扰,努力形成严查违法建设行为的强大合力。

4.注重宣传,加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典型违法建设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开展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违法建设的活动,树立模范带头的良好形象。

钦寸水库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10月份大坝枢纽工程围堰截流”这一总体目标,突出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两大主线,重点抓好政策处理、资金保障、建设管理、维护稳定等工作,全力加快钦寸水库建设。

二、工作措施

1.全力抓好工程建设。①做好输水隧洞一标段施工支洞等设计方案的调整,确保全年累计掘进3公里;加快输水隧洞二、三标段掘进进度,6月底前实现贯通,并开始砼衬砌。②导流洞4月底前开挖,9月底前完工。③加快推进坝区对外连接公路上下坝连接段路基工程建设。④亭下出水口竖井闸门、启闭机力争8月底前交付,9月底前完成安装。⑤加快推进管理中心场外工程和室内装饰工程。⑥落实集镇和专业项目双包干协议,分解落实责任,全面推进集镇和专业项目迁建工作。⑦3月底前完成工程开工报告审批,10月底前实施大坝围堰截流。

2.全力抓好移民安置。①加快第一批外迁宁波安置移民7.58万平方米房屋拆迁工作,力争6月底前完成搬迁入住工作。②尽快启动坝址周边村已择地移民建房,争取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坝址周边村移民建房工作并组织搬迁。③全面启动第三、四批移民安置动迁工作,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抽号、择地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安置对接工作,6月底前启动建房,12月底前第四批移民完成建房。④完善公寓房设计方案,5月底前完成公寓房安置对象择房工作,6月底前完成公寓房建设招标工作,8月底前启动公寓房建设。⑤尽快完成县内移民安置地建设“三通一平”工作,全面启动县内移民安置工作,根据移民动迁工作同步做好生产用地的调剂和分配工作。

3.全力抓好政策处理。①完成坝址下游、钦寸弃渣场和胡卜、曹州堆石料场等政策处理工作,确保大坝枢纽工程建设顺利推进。②制订出台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工商企业搬迁、山林补偿款兑付办法等,平稳有序予以实施。③加快公墓点建设土地征用工作,完成生态公墓点建设,启动坟墓迁移工作。④进一步推进移民腾空房屋的评估、补偿费兑付等工作。⑤全力抓好县内15个安置地的政策处理,特别是公寓房安置扩容土地的征用工作。

4.全力抓好资金保障。全力抓好资金筹措工作,一方面在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的同时,全力争取追加省级补助资金,另一方面积极落实项目货款,全力保障工程建设、移民安置、政策处理等资金需求。全年筹集建设资金3亿元,完成投资5亿元。

5.全力抓好库区稳定。①进一步完善“三联五包”的库区信访维稳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②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做好各工程建设及重大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强化信息排查,关注特殊利益群体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化解。③通过加强宣传、政策解释等途径,强化思想教育工作,加强与移民的沟通,争取移民群众的最大支持,对屡教不改、恶意阻扰工程建设的顽固人员依法打击,切实抓好赴省进京信访的防控,确保库区和谐稳定。

资源要素保障专项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年力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500亩,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3000亩、土地开发1200亩、综合整治100亩,完成土地征用2000亩、土地出让2000亩、房屋拆迁40万平方米。提高融资能力,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全年新增融资10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强化土地保障。

1.多渠道筹集指标追加。通过浙商回归、省重点项目,向上争取戴帽指标;通过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及低丘缓坡试点,努力争取指标;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盘活闲置用地。5月底前完成1415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上报,6月争取省厅下达2013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切块指标640亩左右,8月底前完成上报32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月底前上报复垦指标450亩,12月前争取争取指标315亩以上。

2.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推出一批社会事业项目、市场服务类项目和工业项目用地,着力抓好经营性用地的招商工作,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6月底完成出让500亩,10月底完成出让1200亩,12月底完成出让2000亩。

3.加强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国土资源局牵头,乡镇(街道)、园区配合,继续加强对批而未供土地的逐一梳理和消化利用,提高供地效率。6月底完成700亩,9月底完成1800亩,12月底完成3000亩。

4.稳步开展土地开发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调整奖励标准,提高乡镇(街道)积极性,进一步加大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力度,努力拓展用地空间。土地开发8月底完成500亩,12月底完成1200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10月底前上报立项100亩,12月底完成全年任务。

5.争取低丘缓坡开发试点。按照“宜建则建、宜居则居、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开发导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耕地保有量、林地保护利用规模、城市空间拓展、重点产业区块用地等对土地规模的需求,结合我县适宜和较适宜开发的低丘缓坡资源供给情况,积极争取低丘缓坡开发试点。

(二)加快推进城市拆迁。

科学制定房屋拆迁计划,全面开展鼓山公园、张家庄工业小区、交巡警指挥中心地块等项目房屋拆迁工作,全年力争实现房屋征收近40万平方米。一要强化计划管理,按照年度房屋征收计划,严格督查考核,完善奖励机制,确需适度调整计划安排的,报请县政府审核同意。二是完善报送制度,各责任单位在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房屋征收进展情况报县建设局。三是强化分类指导,深入实施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征收补偿程序,确保全县拆迁补偿政策的稳定性,避免随意性。各责任单位对准备启动项目要尽早启动,对已启动项目要做好签约工作,对已实施项目要抓好项目实施,对基本完成项目要抓紧扫尾工作,对已完成项目要及时处理好善后工作。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扎实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服务、指导和监管工作。

(三)全力破解资金瓶颈。通过资源整合、优化重组、项目包装等形式,挖掘政府资产使用潜力,将部分土地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行政事业性资产及其他经营性优质资产注入到各个投融资平台公司,切实增强各投融资公司的融资能力、担保能力、信用支撑能力和运营实力,做大做强融资平台。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梳理整合土地抵押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抵押效率。6月底完成融资6亿元以上,12月底完成融资10亿元以上。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县成立资源要素保障专项行动组,由裘武宏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联系主任、金融办主任、国土资源局局长、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环保、规划、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城管、旅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落实到位,全力保障各类发展要素。

2.密切协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合理分解工作任务,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将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到责任领导和人员,确保按时间、进度要求推进到位。配合单位要密切协作,主动提供各种帮助,合力推进要素保障工作。

3.加强督查。专项行动组和各牵头单位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严格落实到位,把好关口。对推进工作不积极,不按计划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并在专项考核中扣分。

行政审批提速增效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行政、科学规范、高效服务这一主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营造公开、规范、统一、便民、高效、廉洁的行政审批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行政审批“服务优、效率高”为目标,以完善机制体制、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为重点,通过落实提速增效“五大”举措,加强审批服务“五项”管理,健全考核评价“五个”办法,切实解决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政府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提速增效“五大”举措。

1.完善联审联办。认真贯彻实施省市出台的联审联办相关工作制度,加快完善联合踏勘、联合评审、联合图审、联合测绘、四证联办等已有的联审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前置审批联用,建立以一个部门前置为主,信息共享、部门联用的前置审批联用机制。减少重复前置。认真实施各类证照联办,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证照类事项,实现提交一套资料,多个证件同时发放,联合办证。(牵头单位: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建管局、工商局。完成时间:6月份)

2.扩大模拟审批。认真实施已出台的政府投资项目模拟审批办法,并在现有政府投资项目模拟审批的基础上将工业项目纳入模拟审批范围。(牵头单位: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时间:6月份)

3.实现联合验收。联合验收由项目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实行,县行政服务中心协调,一次性完成验收任务。园区内项目由各园区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发改局、各园区;责任单位: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时间:6月份)

4.完善集中审批。对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情况和进中心审批事项集中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断提高各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集中率和授权到位率。政府性投资项目须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牵头单位: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时间:5月份)

5.提升网审水平。进一步深化完善行政审批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县村三级联动,实现全程代理,努力形成高效、便捷的审批代理服务机制。(牵头部门:县政府信息网络中心;责任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各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时间:6月份)

(二)加强审批服务“五项”管理。

1.拓展审批服务方式。行政审批部门均要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队,由部门领导担任队长,组织精干力量,主动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提前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创新园区审批方式,各园区根据省市审批改革工作部署,牵头提出我县园区前置审批改革方案,统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交通影响评价、地质灾害等前置审批,并建立相应的联审联办工作制度,推行进园区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全程代理制,提升园区服务功能。(牵头部门:县监察局、各园区;责任部门:各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时间:4月份)

2.加快中介机构改革。建立中介机构管理制度,公开服务时限和服务收费标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按照政企分开要求,加快行政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放宽准入条件,支持兴办社会中介机构;开放服务市场,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发改局、工商局、监察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时间:6月份)

3.加强事项动态管理。根据省市行政审批动态调整机制,由县审管办牵头进一步落实我县行政审批动态管理制度。由县法制办牵头建立行政许可事项备案公告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准入制度,即因法律法规变动,必须调整或新增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事项的,由县级主管部门及时报县政府法制办,经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告并抄送县审管办。(牵头部门:县法制办、审管办;责任部门:各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时间:5月份)

4.抓好事项清理承接。按照全面清理、上下联动、不留死角的要求,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中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集中清理,提出保留、调整的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连续两年无人申请办理的“零办理”审批事项按规定程序予以清理。清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部门自行设定的前置条件,一律转为日常监管工作。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审批,不以规划部门出具选址附图为前置条件。列入不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目录的建设项目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对建成运行后能耗较低的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如电源电网油气管网建设、交通道路等取消节能评估前置审批。对不涉及严重水土流失的区域和项目建设,如完成五通一平前提下的工业园区的建设项目,取消水土保持前置审批。实行委托前置,通过依法委托等方式减少前置审批层级。变前置审批为事后监管,原则上对所有可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不设前置审批。主动做好省市有关部门下放委托到我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各项制度顺利运作。(牵头部门:县审管办;责任部门:各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时间:5月份)

5.规范审批收费行为。继续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按照上下一致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全县审批事项名称、方式和内容,切实减少自由裁量权。全面清理收费项目,对按规定确需收取的费用实行“一口子收费”制度,实现“多家费、一窗收、一次收”;对行政性事业收费和中介机构服务收费实行标准最低收费制。(牵头单位:发改局、监察局;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时间:6月份)

(三)健全考核评价“五个”办法。

1.窗口服务量效月报制度。制定出台《新昌县行政审批量效通报制度》,强化窗口工作的量效考核,加强对窗口即办件数量、审批事项承诺件受理量、办结量、一审一核率、办结率、平均办结时限、最长办结时限的实时监控,实行窗口办件量效一月一通报制度。(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责任单位:各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时间:4月份)

2.个案回访剖析季报制度。加强窗口审批事项内部审查,采取“一事一评”方式,回访剖析典型审批个案。通过对典型个案审批条件、资料、流程、收费、时限等各个环节的评价,进一步明确审批部门和中介服务的时间上限和责任边界,并加强典型个案的宣传教育力度,实行个案回访剖析季报制度。(牵头单位: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时间:6月份)

3.软环境指数考评制度。对全县行政审批部门实行软环境指数考评制度,将政府投资项目、产业项目的业主评价和“联审联办”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满意度测评情况,作为审批部门软环境指数测评的重要内容,上下半年按一定分值各进行一次测评,到年底对软环境指数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并实行“三挂钩”制度。即软环境指数排名与审批牵头部门、责任科室、责任人、经办人直接挂钩,与行风建设直接挂钩,与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对软环境指数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分级预警和组织处置。(牵头单位: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时间:6月份)

4.审批过程电子监察制度。进一步建设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与行政审批系统的实时对接。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杜绝系统外循环,促进服务规范化和效能提升。(牵头部门: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县政府信息网络中心。完成时间:6月份)

5.分中心督查制度。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分中心的指导和协调,把分中心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强化行政许可、规范事项、作风效能等情况的督查。(牵头部门: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公安局、国税局、人力社保局。完成时间:5月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行政审批提速增效专项行动组,由王仲林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联系主任、服务中心主任、监察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行政审批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对照责职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职人员承担此项工作,着力解决好行政审批过程中带有普遍性、根本性的问题。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行政审批部门要根据省、市审改工作要求,按照本此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工作目标,抓紧研究制订本单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各项改革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根据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间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各配合部门要落实专门人员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强化监督指导。县审改办要加强业务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及时掌握各部门改革进展情况,按时向县审改领导小组汇报。县监察局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改革态度不积极,措施落实不得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城市交通治堵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五年抓规划、三年抓计划、今年抓项目”要求,坚持标本兼治、规划引领、建设紧跟、管理挖潜,下定决心,强化措施,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条件,增强城市道路交通功能,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大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现象,努力把我县城区打造成省内交通秩序良好的城市之一

二、工作重点

1.编制五年治堵规划。在完善《新昌县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新昌县城区交通管理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交通路网规划、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规划、老城区慢行系统等专项规划和五年内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细化,构建科学完整又有具体项目作支撑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体系。

2.加快城市路网建设。加快建设南复线疏解节点,规范出入城区交通,尽早完成城南大道、南岩路、体育场路接南复线路口节点的优化改造。按照“断变通、窄变宽”的工作要求,打通明显影响交通的断头路,重点实施体育场路、新和成路、孝行路南段、十九峰路西段、桃源路北段、康福路、演溪路东段、江滨南路东段、环城东路阳光路至江滨南路段等工程。加快改造优化路口路段,重点对人民路与西镇路口、老104线与西镇路口、老104线七星大桥五龙岙路口、城南大道与盘龙路口、文体路与鼓山东路路口进行渠化改造,增设信号灯;人民东路与东昌路交叉口拆除东环岛,增设信号灯;其他有条件改造的道路重新划分车道功能,改进渠化方案,完善交通隔离、信号灯、监控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

3.加强停车场建设管理。对现有停车场(库)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城市规划、停车建设管理的现状及停车需求,对城区停车场进行全面规划,加快建设公共停车场,确保新增公用停车位1000个以上。研究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对策措施,对新建、改建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设置停车场(库),清查擅自改变用途的停车场(库),使存量停车位回归原来功能。

4.进一步改善公交条件。规范站点设置和站场设施,对公交线路规划不科学、不合理,对城区交通构成不良影响的线路予以变更或者取消;对部分线路发车间隔时间进行合理调整;充分考虑公交站点对周边交通流的影响,科学合理地设置公交站点,同时实行公交港湾式、格式化停放,施划公交车停车框,尽可能减小对交通流的影响,提高运行效率。

5.加强交通秩序整治。闯红灯、酒后驾驶、违法停车、超速等八类影响交通秩序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同时借助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动态视频巡逻,严厉打击违法变道、掉头、临时性停车等一些严重影响交通畅通、现场管控又存在一定难度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秩序管理精耕细作”原则,从责任区块划分、勤务结构调整、考核督察机制跟进等入手,进一步优化细化勤务机制,确保现有警力下交通管控能力最大化、排堵疏导能力最大化、执法整治效能最大化。

6.营造良好治堵环境。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倡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和创先评优活动,营造文明交通“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城市交通治堵专项行动组,由柴理明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统筹领导城市交通治堵工作,研究制定城市交通疏堵的政策、规划、方案和措施,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2.提高工作效能。交通治堵是一项涵盖面广、涉及部门多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工作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一协调,高效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3.严格督查考核。将交通治堵理列入对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各部门工作完成落实情况,实行季度督查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建机制,保安全,促发展”的工作基调,以建设长效监管机制为重点,以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和药品安全专项行动为抓手,提高科学监管水平,加大打击和整治力度,使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化解,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更加坚实。

二、工作任务

1.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推进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村级信息员队伍,加强对社区和乡村食品安全专兼职队伍的培训指导,发挥基层监管网络优势和作用。推进信息化监管,探索餐饮信息化监管新举措,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全面实现电子信息化监管,覆盖面达到100%,上传率达到95%以上,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实现电子码监管,实现在线抽检、暗查暗访常态化。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年底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要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内部质量控制;深化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实施学校食堂提升工程;健全药械单位信用档案,发挥信用等级评定作用,促进企业自律。

2.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药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和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大对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肉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原料药专项整治、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检查和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检查。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食品监督抽检,强化对粮油、蔬菜、肉类、水产、乳制品等重点食品的检测频次和密度,达到每千人3批次以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实现检测计划、检测经费和信息发布三统一。加强风险管理,开展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年风险监测样品数达0.5件/每千人,及时收集和分析食品安全信息,开展食品安全评估,采取消费提示、安全预警等形式发布预警信息,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 6月份试运行,年底正式投入运行。

4.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组织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启动放心粮油、放心奶、放心肉、放心菜工程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目录管理和生产许可,组织开展“浙江省传统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严把食品流通许可关,加强农村放心店建设。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省级示范单位3家,市级示范单位20家,示范街1条。强化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农家乐的监管。开展保健食品批发市场(企业)规范化管理试点和保健食品示范店创建活动。

5.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的各类问题。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抓好胶囊事件后续处置工作,规范胶囊生产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行为,完成5家以上吊证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攻坚阶段(4 -12月)。集中精力、时间和力量,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促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措施,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组,由柴理明常务副县长、赵立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联系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具体实施的组织机构,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2.强化分级负责。坚持“统一部署、集中攻坚”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相结合,逐级抓好难题破解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所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并通过解决共性问题推动面上工作。 

3.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造势和监督作用,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设置专题,进行全方位、高密度、强有力的宣传报道,积极鼓励群众参与,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环境。

遗留问题化解专项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采取“全面排查、滚动梳理,分类处置、逐级化解,责任到人、限时办结”的办法,加大遗留问题排查力度,努力化解一批影响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历史性、积累性、瓶颈性难题,力争排查交办的遗留问题化解率达到80%以上。

二、方法措施

1.全面排查,分批化解。各级各部门要边排摸、边化解,抓紧排查化解城乡建设、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遗留问题和信访积案,努力做到查清一批、化解一批。对新排查出的遗留问题,特别是经乡镇(街道)和部门组织化解未果的,要提出充分理由,于每季末报遗留问题化解专项行动组办公室(县府办),由专项行动组办公室审核梳理后,及时向县有关部门交办化解,或提请县领导牵头化解。

2.逐级化解,限时办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逐级化解的办法,联动推进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乡镇(街道)和部门能化解的,要积极组织力量予以化解;由于工作权限等原因或靠自身力量确实化解不了的,报专项行动组分送分管县领导牵头化解;确需县政府集体研究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研究解决。对于排查出的遗留问题,要根据化解难度,确定化解时限,实行限时办结,确保取得实效。乡镇(街道)和部门在遗留问题化解后,要及时向专项行动组反馈结果,并于每季末向专项行动组报送遗留问题化解情况。

3.综合施策,务求实效。在遗留问题化解中,要深入分析问题,找准难题症结,因案制宜,综合施策。信访类遗留问题,要充分运用法律和政策手段努力解决,对政策没有规定但诉求合理的,要创造条件给予解决;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帮助解决困难;对诉求不合理、不合法且行为偏激的人员,要讲究时机和方法,坚决依法处理。城乡建设等方面的遗留问题,要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组织协调,加大政策处理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化解。

破难攻坚大行动督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破难攻坚大行动目标任务,以强责、提速、增效为落脚点,构建大督查格局,形成大督查合力,全面提振干部精气神。

1.全面督查。围绕破难攻坚大行动十二项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做到督查触角全覆盖。哪里有任务,督查就跟进到那里;哪里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就重点督查那里。

2.全程督查。把督查工作贯穿破难攻坚大行动始终,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督查既要求最终结果,又紧盯时间节点,确保每个环节有序有效推进。

3.全力督查。整合各方力量,联督联查,形成强大的工作推力。实行面上督查与一线督查相结合,领导带头督查和部门职责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督查与考核相结合,确保督查实效。

4.重点督查。以工作力度、完成进度、完成质量三方面为督查重点,采取“查工作计划,问精神状态;查工作举措,问效率高低;查工作进度,问质量成效;查工作落实,问责任到位”的督查措施,做到以点上督查推进面上工作,以重点环节督查促进整体工作。

二、督查方法

1.常规督查。各专项行动组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随时督查,及时解决困难,加快工作推进。县府办对破难攻坚大行动十二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

2.联合督查。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参加,成立县人大、县政协领导为组长,人大工委、县府办、政协委(办)、纪委、组织部、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督导组,对决策部署执行、工作责任落实、部门工作配合以及进度滞后的重点工作开展联合督查。联合督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3.现场督查。对常规督查、联合督查中发现的进度滞后、落实不力事项,由各专项行动牵头县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实地督查,通过现场办公形式协调解决难题,推进工作落实。现场督查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

4.会议督查。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召开破难攻坚大行动督查会议,点评前阶段工作,部署下阶段任务,增强破难攻坚的持续力。会议督查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5.舆论督查。新闻单位坚持正面宣传与批评报道相结合、公开报道与领导内参相结合、面上报导与点上深查相结合,开辟破难攻坚大行动专栏专题,强化舆论监督,既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也曝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并择时对完成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组织实施

1.加强力量配备。组织联合督导组,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以及纪委、组织部、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负责人和新闻媒体参加,加强面上督查。县府办负责做好综合服务和统筹协调工作。

2.加强情况通报。对破难攻坚大行动十二项工作指标任务实行每月一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收集汇总,向县政府专题汇报,并进行专门交办和跟踪督办。

3.加强媒体联动。新闻媒体长期跟进破难攻坚大行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全社会营造大督查大落实的浓厚氛围。

4.加强考核奖惩。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力度、完成进度、完成质量进行评估考核,并与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对工作完成好、成效明显的部门进行专项奖励。

附:联合督导组名单:

第一督导组:重点督查农业万元亩产专项行动、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遗留问题化解专项行动。

组长:杨  能

成员:人大工委、县府办、纪委、组织部、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负责人。

第二督导组:重点督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专项行动、控违拆违整治专项行动、资源要素保障专项行动。

组长:张亚东

成员:人大工委、县府办、纪委、组织部、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负责人。

第三督导组:重点督查钦寸水库建设专项行动、行政审批提速增效专项行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组长:徐剑平

成员:县府办、政协委(办)、纪委、组织部、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负责人。

第四督导组:重点督查工业项目落地专项行动、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城市交通治堵专项行动。

组长:何小伟

成员:县府办、政协委(办)、纪委、组织部、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负责人。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5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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