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新普办〔2014〕4号
关于组建全县“六五”普法联络员
队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当前,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已进入后期关键阶段。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全县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确保“六五”普法任务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组建新昌县“六五”普法联络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法联络员的组成
1.各单位推荐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熟悉本单位普法工作、具有一定综合文字能力的职能科室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作为“六五”普法联络员。
2.联络员应由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担任。
二、普法联络员的主要职责
各单位的普法联络员在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实施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并与县普法办保持沟通联系,具体负责上下联络工作,主要职责是:
1.学习领会上级下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协助领导组织落实本单位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做好上情下达工作。及时把县普法办工作部署和要求等传达到本单位,积极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制定相应的工作建议和意见,切实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3.做好下情上报工作。及时向县普法办传递和反馈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动态,报送调研文章和经验材料,推荐先进典型。
4.负责报送本单位普法规划、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
5.负责做好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等工
作。
6.配合县普法办对本部门、本单位干部学法情况进行考核,协助领导组织落实本部门、本单位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及干部的学法工作。
7.参与县普法办组织的有关普法依法治理活动。
8.负责本单位普法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工作。
9.参与县普法办组织的有关普法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推荐1名同志为本单位“六五”普法联络员,认真
填写好联络员登记表,于2014年3月24日前以传真或邮件形式报县
普法办。
2.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和联系,在填报联络员的同时,请将本单位的分管领导一并报送。
3.各单位、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调整变动普法联络员的,须及时报县普法办备案,以保证全县普法联络员组织网络的健全和完善。
县普法办联系人:林相灯,联系电话:86024074,传真:86024646,E-mail:xcsfjxjk@163.com
附件:新昌县“六五”普法联络员登记表
2014年3月18日
新昌县“六五”普法联络员登记表
| 单位(盖章) | | |||
| 联络员姓名 | | 部门及 职务 | | |
| 联系方式 | 办公电话 | | 手 机 | |
| QQ(必填) | | |||
| 电子信箱 | | |||
| 分管领导 | 姓 名 | | 职 务 | |
| 办公电话 | | 手 机 | | |
| 本单位 涉及的 专业法 律法规 | | |||
| 本系统 重要的 法制宣 传日或 宣传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