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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切实提高卫技人员素质,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政策规定,卫健局牵头制定了本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4月6日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新昌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