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甬政发〔2012〕135号)、《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7〕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下半年象山县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申报(以下简称“岗位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享受补贴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企业一线在岗职工,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保、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
2.职工所从事的职业(工种)属于当期县人力社保局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紧缺岗位补贴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由县人力社保局调整公布;
3.企业在岗职工须持有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证书。
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在本单位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二)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技师每人每月5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位技师或高级技师紧缺岗位补贴累计只能享受1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达到退休年龄或退出岗位时,终止享受。
对企业职工有欠缴和补缴基本养老、基本医保、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情况的,其欠缴和补缴的月份不计入享受月份。
二、申报办法
申报企业应按照《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http://www.nbzypx.com),从企业用户入口端完成注册后,经管理员审核同意后,在2023年6月25日前完成2022年下半年紧缺岗位补贴材料的网上材料报送。网上报送咨询服务:象山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电话:89387485 钱建国。
三、申报材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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