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44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集中审核,2020年12月份第五批象山县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的审核工作已结束,现将拟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象山县人社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受理单位:象山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邮 编:315700
联系电话:0574-89387482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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