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下城区 > 正文

关于做好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2021-05-25 下城区 收藏
朗读
天工委〔2009〕8号
 
关于做好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各社区党委:
为进一步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断满足离休干部生活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离休干部居家养老的生活质量,从2008年8月份起,在区委的统一部署下,全街道推开了利用社区资源为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提供服务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根据中央组织部和省、市、区组织、老干部工作等部门的要求和《关于做好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区委办[2009]5号)精神,为完善服务,提高效率,现就利用社区资源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满足离休干部日常生活需求为目标,在离休干部原单位服务管理关系不变的前提下,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社区优势,为进入高龄期、高发病期的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提供服务,建立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兼职助老员服务为主体的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想方设法解决离休干部居家养老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让离休干部过一个幸福、安宁、有尊严的晚年。
二、进一步明确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服务对象、内容和方法
1、服务对象。凡居住在天水地区的本市市属、本区区属和上城、西湖、江干、拱墅区属(简称其他四城区),以及本区区属居住在其他四城区的离休干部全部纳入社区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并根据离休干部的身体和家庭情况,把离休干部分为重点照顾类(简称A类)、普通照顾类(简称B类)和长期住院类(年度住院时间在半年以上者,简称C类),开展分类服务。离休干部A类人员主要包括独居(孤寡)的离休干部,因病生活不能自理领取特殊护理费的离休干部(年度住院时间半年以上的离休干部除外),年龄大于85周岁的离休干部。离休干部B类人员主要为除A类和C类外的离休干部。其分类根据离休干部年龄和身体等情况每年确定一次。
2、服务内容和方法。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学习服务。利用社区资源,为离休干部提供就近就便的学习场地和资料,定期赠送《今日下城》、社区信息和其他相关学习资料。二是精神文化生活服务。按照自愿的原则,适当组织离休干部参加文化娱乐活动;定期召开离休干部民情恳谈会、情况通报会,听取离休干部的意见建议。三是健康服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离休干部健康档案,健全社区责任医生联系制度,为离休干部提供医疗咨询、健康教育、保健服务。有特殊需求的,及时上门服务。四是生活帮困服务。帮助离休干部做好日常生活料理;发放社区联系卡,为特殊困难的离休干部提供帮困服务;在元旦、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社区干部上门走访慰问离休干部,了解离休干部生活情况,听取意见。通过聘请助老员重点做好A类离休干部的服务工作。要注意发挥老干部在社区建设和关心下一代等公益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离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尊重离休干部就是尊重历史、尊重革命和建设的成果。关心和爱护离休干部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社区党委要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工作、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切实把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区的整体工作之中,加强领导,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2、健全组织网络。街道建立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吴俊同志任组长,姚唯一、唐国宏同志任副组长,街道有关职能科室和社区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社区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职责,确保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要按照“离休干部原单位服务管理关系不变”的原则,继续做好本单位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3、聘请助老员。根据离休干部分类服务的要求,街道将聘请2名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有服务经验、身体健康的助老员对A类离休干部实行分片服务,重点照顾。对B类离休干部,各社区要落实好相关责任人,做到经常沟通联系。
4、完善工作制度。要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一是要细化服务内容和项目,对不同情况的离休干部要分别拟定服务内容,细化责任。二是要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建立街道、社区和助老员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落实责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三是要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市、区有关部门意见,专职助老员的工资参照杭州市社区公益性助老助残岗位工资执行;兼职助老员的补贴参照专职助老员的工资基数和服务A类离休干部人数比例核拨(即兼职助老员补贴=专职助老员的工资÷20×服务A类人员数);社区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学习慰问及工作经费按一名离休干部(包括A、B类)每月40元标准拨给社区。上述两项经费均按离休干部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区或其他城区财政承担。此外,街道还将每年安排适当的专项工作经费。上述经费安排如今后市、区有关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居家养老   服务   意见
抄送: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
杭州市下城区天水街道党政办       2009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15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下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xiachengqu/20210525/7470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