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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雏鹰计划、青蓝计划”)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2015-2017)实施意见》和《下城区市级科技型初创企业(“雏鹰计划”“青蓝计划”)资助经费使用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经费资助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公示后确定,现将经费资助计划下达各有关企业。请相关企业抓紧实施立项项目实施,根据项目研发投入完成情况向区科技局提出经费补助申请,确保计划顺利完成。各企业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号)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附件:2015年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雏鹰计划”、“青蓝计划”)资助经费方案。
下城区科技局
附件下载:关于下达2015年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雏鹰计划、青蓝计划”)资助经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