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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政发〔2013〕4号
泰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编制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县政府决定,编制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管理,科学编制,严密统筹,全面兼顾,重点保障,满足供给,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有序、规范、有效实施。
二、计划编制的工作重点
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要求,计划编制的工作重点为:
(一)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对比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实施状况,调查汇总依法办理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等来源情况,掌握确定计划期内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在调查分析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地产市场状况基础上,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编制拟定供应计划草案。依据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用地需求测算,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按照各功能区位、各产业发展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进行细化分解,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计划草案征求意见和报批。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报县政府批准。
三、供应计划编制的阶段安排和时间要求
(一)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从2013年1月4日至1月10日。对计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起草发布有关文件通知。
(二)调查分析阶段。时间从2013年1月11日至1月25日。
重点是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调查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草案拟定阶段。时间从2013年1月26日至2013年2月5日。依据相关调查分析结果,统筹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项指标,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