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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残党组[2013]7号
关于印发《2013年泰顺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2013年泰顺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一日
2013年泰顺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具有经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残联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本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我县残疾人事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经研究,对2013年我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进行分工。现将具体情况分工如下: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周汝斌同志负责,会监察室负责具体工作。
2、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切实纠正不廉洁行为,促进廉洁从政,切实解决本系统当前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周汝斌负责,党组成员、会监察室、办公室参与。
3、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述廉评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由潘长平同志负责,办公室、党组参与。
4、健全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由潘长平同志负责,办公室参与。
5、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制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由潘长平同志负责,办公室参与。
6、加强公车管理,实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由周汝斌同志负责,办公室参与。
7、加强会机关党建工作。由潘长平同志负责,机关党支部参与。
8、加强信访、综治、计划生育和禁毒等工作。由吴昌平同志负责,相关科室参与。
9、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因私出国(境)等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由潘长平同志负责,办公室参与。
二、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1、开展建设“责任型、服务型、效率型、学习型、廉洁型”机关,不断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为残疾人事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由周汝斌同志负责,办公室及各业务科室参与。
2、按照市县考核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着力抓好以落实即办制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效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由潘长平同志负责,各业务科室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