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中共浙江省纪委文件
浙纪发(2014)6号
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纪委,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
中秋、国庆将至,为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的反弹回潮,现就持续深入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特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各地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等有关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