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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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依照本办法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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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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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化行政部门或经依法授权的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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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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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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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以1万元—2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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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第2次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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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以2万元—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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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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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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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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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处罚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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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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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处罚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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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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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和批发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发货凭证;没有自发货或者进货之日起2年内保存发货、进货凭证及相关票据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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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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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化行政部门或经依法授权的执法机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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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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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次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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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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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第2次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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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1000元—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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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第3次(含)以上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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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并处3000元—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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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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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零售单位和从事音像制品零售业务的个人销售音像制品未开具发票和收据的,音像制品出租单位和从事音像制品出租业务的个人未登记出租音像制品的时间名称和数量等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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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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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化行政部门或经依法授权的执法机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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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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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次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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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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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第2 次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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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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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第3次(含)以上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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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并处2000元—3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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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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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和音像制品成品进口单位进口的音像制品未加贴文化部监制的音像制品防伪标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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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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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化行政部门或经依法授权的执法机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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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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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次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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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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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第2 次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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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2000元—6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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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第3次(含)以上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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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并处6000元—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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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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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或《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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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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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化行政部门或经依法授权的执法机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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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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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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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第2 次、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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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1000元—2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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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第3次(含)以上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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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并处2000元—3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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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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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信息网络经营音像制品的单位未在其网站或者网页标明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发证部门;所经营音像制品未标明名称、出版单位、标准编码;进口音像制品未标明进口批准文件文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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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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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化行政部门或经依法授权的执法机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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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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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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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第2 次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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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1000元—2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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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第3次(含)以上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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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并处2000元—3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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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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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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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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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处罚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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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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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处罚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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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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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出版单位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音像制品,其名称与本版出版物不一致或者单独定价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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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
第(三)项、
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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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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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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