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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2021-05-30 泰顺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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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人社〔2016〕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拓展学识、开阔视野,激发创新思维,提高学习、实践和创新的整体能力,根据《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温人教〔2011〕8号)、《关于公布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的通知》(温人社发〔2016〕90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泰干教〔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2016年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系列除外),2014年以来已参加过公需课目继续教育培训的,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培训。

二、培训课程

共设《物联网技术》、《低碳经济与绿色生活》、《心理健康与调适》、《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力与创新服务力培训教程》等4门公需课。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集中面授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集中面授。聘请县委党校资深教师对学员进行集中面授辅导,以帮助参训学员理解和掌握学习知识要点,提高学习成效。

(二)个人自学。鼓励学员主动自学,通读教材,认真思考,切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四、培训考核

计划举办培训班2期,由泰顺县振泰人才公司承办,集中培训时间分别为6、9等月份下旬,每期学时3天。授课结束将组织考试,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公需科目继续教育32学时(分),统一登记到“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信息管理系统”,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初定、聘用、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培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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