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政发〔201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温政办〔2014〕137号)和《泰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泰政发〔2016〕28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思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全面科学的质量观,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深化课程改革,着力破解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制约因素和瓶颈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全力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2016-2020)的努力,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难点,消除障碍,补齐短板,努力实现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升。引导形成尊师重教氛围更加浓厚、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师资队伍建设更加强化、教育质量目标更加明确、教职工工作热情更加积极的良好发展局面。力争到2020年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总体达到全市中等以上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全力推动改革创新管理机制
1.推行校长职级制,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用人机制,引导形成校长“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流动能进能出”的良好氛围,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完善校长岗位的考核、激励和选拔机制,进一步提高校长的课程领导力,培养一支精通教育、善于治校的高素质校长队伍,造就一批具有强烈质量意识和强大质量管理能力的专家型、学者型的名校长。强化校长在学校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扩大学校办学的自主权,充分调动中小学校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校长的开拓创新精神,进一步增强校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办出学校特色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活力,全面提升素质教育发展水平。
2.优化联合办学机制,促进公办、民办高中之间的竞争与合作,进一步提升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着力突破我县高中教育质量提升瓶颈,有效应对每年将近前100名优秀初中毕业生外流和周边县(市、区)民办高中教育快速发展等压力。县教育局负责建立竞争机制,吸引优质生源,2016年起泰顺中学和育才高中从高一开始进行两校合作办学,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引进名优教师、补助优秀学生、奖励两校联考与高考成果等。县教育局每学期对两校进行联考联评,实施过程跟踪管理,激发内在潜力,努力实现双一流大学录取人数明显提升,争取实现北大、清华录取零的突破。
3.深入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撬动学校内涵发展。整合学校工作目标考核、学校领导及班子考核、教师工作绩效考核为一体,搭建学校、校长、教师捆绑发展的教育综合性改革平台,学校发展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学校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奖金额度的主要依据,评价结果优秀的校长优先重用,对评价结果倒排的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各校要制定出台教师发展性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发展性评价专项奖金分配直接挂钩。不断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学校最终发展成为各具特色的办学主体,即学校发展基础规范,发展内涵有特色有亮点。
(二)全面推进学校各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