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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水〔2017〕40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泰顺县水利局贯彻落实河长制水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顺县水利局
2017年5月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水利局贯彻落实河长制水利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的若干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7〕12号)、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河长制水利工作的通知》(浙水河〔2017〕1号),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消灭劣Ⅴ类水质”工作目标,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泰顺县水利局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泰顺县剿灭劣Ⅴ类水暨河网水质提升行动方案》要求,通过深化实施河长制,有利促进我县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年底前,要确保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到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6亿立方米以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100%,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成23.5公里市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推进重要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完成188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新增水域面积4.5平方公里;全面清除河湖库塘污泥,有效清除存量淤泥,山区河网地区建立轮疏工作机制,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0平方公里;县级及以上河道基本实现无违法建筑物,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
二、任务分工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建立水资源管理目标控制系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推进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推进重点用水户水平衡测试,严格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2017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15%以上。到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0%以上。(责任科室:水政监察大队)
2、全面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水质达标考核,建立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考核制度。2017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100%以上;到2020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100%。(责任科室:水政监察大队、行政审批科)
3、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加强综合管理,建立健全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各方参与的节水机制,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责任科室:水政监察大队)
4、进一步推进高效节水项目建设,2017年,新增(改善)灌溉面积0.4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58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8。到2020年底,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责任科室:水利管理所)
5、加强珊溪水库水源保护工作,巩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推进珊溪水源地保护“五大工程”建设,严格控制入库污染物。加强珊溪水源保护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水涉库违法行为;2017年底前配合环保部门完善珊溪水库蓝藻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蓝藻应急打捞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打捞能力,强化供水安全保障。(责任科室:水政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