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客运发展,补齐农村客运短板,提高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现代综合交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1号)、《交通运输部等11部委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浙交〔2016〕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好农村路”为总纲,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营,统筹协调、持续经营”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创新方式,保障安全,构建“政府可负担、企业能持续、百姓得实惠”的政府购买服务新机制,推进农村客运市场健康运行,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出行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17年底前,全县建制村实现客车“村村通”(不具备建路条件或异地整体搬迁等除外),实现行政村客车通达率达100%。
(二)建立完善农村客运长效发展机制,出台农村客运“村村通”经营亏损财政补贴政策,确保农村客车运行稳定,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保安全”的工作目标。
三、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农村客运通达水平逐步提高,但是我县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山区建制村公路等级不高、安保设施不完善,加上常住人口日益减少、政府扶持政策不到位等原因,全县目前仍有36个建制村未通达客车(其中龟湖镇上宅洋村因文福公路建设不列入通车任务)。另外,还有部分已经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也由于公路水毁、客流下降、经营成本上升等原因,难以维持正常运营。针对这些情况,要采取提升道路技术状况和灵活多样的营运方式,解决农村客运“村村通”问题。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部分村村通公路需改造提升建设的项目,按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实施办法的的通知》(泰政办〔2015〕141号)文件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大力推进农村公路改造、延伸、联网工程建设,加大农村地区危桥改造力度,优先安排未通客车建制村农村公路的改造提升。对于不具备全线拓宽的项目,须因地制宜合理增设错车点、完善安全设施,提高车辆安全通行能力。
(二)创新运输组织方式。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农村客运运输组织方式,采取适合当地公路通行条件和满足客流需要的开通方式、经营模式和营运车型,切实满足当地百姓出行需求,加快提高建制村客车通达率。因地制宜选择城乡公交、客运班线(新增或调整),乡村小巴、出租车通达等各种开通方式,灵活实行隔日班、赶集班、周末班、节假日班、片区运营、电话预约等多样经营模式,合理投放小型客车、出租车等经济适用营运车型。“村村通”经营的班线,由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直接许可农村客运企业片区经营。同时,鼓励运输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快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经营主体整合,推进城乡客运公司化、集约化、区域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