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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景旅〔2017〕34号
各旅游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安全事故,根据市旅游局和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要求,现就我县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落实安全责任,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和旅游主业化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赖立军任组长,叶晓东、刘海滨、张晓燕、陈林海、董良善任副组长,龚细成、张志海、林仕敏、毛显勇、何守可、赖国丰、胡海淼、夏斌、包充沛、陈亚威、唐小东、林上兆、陈小松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刘文杰为联络员,联系电话:67596118。各旅游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制订活动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活动时间
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在各旅游企业同时开展,部分活动贯穿全年。各旅游企业要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题,认真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声势,营造“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以消防、饮食卫生、旅行社组团用车和团队游客安全出行提示、旅游设施设备、地质灾害、景区防火、景区游客流量控制管理为重点,按照“检查-建账-整改-销账”闭环管理要求,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台账,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底数清。在隐患排查治理中,教育引导企业员工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进一步推进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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