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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镇各办(中心)、站所:
《司前畲族镇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已经镇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司前畲族镇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
(2017-2020年)
为全面深化我镇河长制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7〕1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治水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围绕落实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主要任务,全面完善河长制体系,深化落实我镇河长制各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2017年5月底前,建立健全镇、村两级级河长体系,实现江河河长全覆盖,并延伸到沟、渠、溪、塘等小微水体。
到2017年底,全面消除劣V类水,河网水质进一步提升。实现镇内河道无违法建筑物。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河流、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防止畜禽养殖反弹。进一步落实温州市水利局(珊管办)要求,加强镇域内特别是三插溪、左溪、里光溪两侧巡查,防止畜禽养殖反弹,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处置,发现一家,拆除一家、打击一家,确保畜禽整治取得的成果。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一是以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和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为目标,切实提高农田的相关环保要求,减少农业种植面源污染;二是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在政策上鼓励施用有机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三是推广商品有机肥,逐年降低化肥使用量。四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五是宣传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资金补助政策,做到统一回收。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做好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维工作,积极与运维单位沟通,确保设施正常运转。二是积极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垃圾分片处理工作模式,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处理。三是加强宣传,逐步转变群众思想,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2.城镇污染治理。
2017年全面完成司前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及灾后抢修;
3.河湖库塘清淤。完成河湖库塘清淤,制定分年度清淤方案。鼓励选用生态环保的清淤方式;妥善处置河道淤泥,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探索建立清淤轮疏长效机制,实现河湖库塘淤疏动态平衡。2017年计划清淤疏浚1 .25万立方米。到2020年,计划清淤疏浚4.3万立方米。
4.排污口整治。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进一步加强巡查,在原有零排污口的基础上,确保排污口不新增。水体水质的实时检测。不定期开展水体水质的自我检测,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水质保持在二类以上水质标准。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水质达标考核,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水功能区水质状况。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标的,应及时报告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保部门通报。
2.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2017年启动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三年努力,到2020年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3.加强水源保护。建立饮水水源安全保障机制,完善风险应对预案,采取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
(三)加强河湖管理保护
1.严格水域管理。建立完善建设项目水域补偿机制,严禁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水域。实施拓浚河道、退田还湖、拆违还江,增加水域面积。
2.规范河道采砂。强化河湖采砂管理,健全采砂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科学编制采砂规划,划定重要河道禁采区。依法加强监管,严禁非法采砂。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目标。按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到2017年底全面消除劣V类水。
2.提升河道水环境改造。实施河湖绿道、景观绿带等工程,打通滨河慢行道,弘扬和提升水文化,积极创建以河湖或水利工程为依托的国家水利风景区,建设水乡文化提升工程和滨河慢行道工程,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3.巩固“清三河”成效。巩固“清三河”成效,加强对已整治好河道的监管,如三插溪、左溪、里光溪,不定期开展复查和评估;推进“清三河”工作向小沟、小渠、小溪、小池塘等小微水体延伸,参照“清三河”标准开展全面整治,按月制定工作计划,以镇为主体,做到无盲区、全覆盖。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加强源头保护。科学设置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河湖源头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河湖源头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保护综合治理以及生态修复力度。
2.加强水量调度管理。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积极开展供水水源、城市水系、河湖连通、生态修复、突发事件处理等水资源调度,制订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针对抗旱应急、突发水污染等特殊情况,制订应急调度方案。完善水量调度方案,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确保并维持河湖库塘一定的基础水面率,保障河道断面水生态环境最小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生态水位。
3.提高水系流畅能力。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加强河湖水系的循环流动能力,恢复水体自净和生态修复能力。
4.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河湖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
(六)加强执法监管
1.完善治水法规制度。完善涉水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河湖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法规制度体系,做到治水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全镇水域执法监管队伍,落实水域管理、保护、监管、执法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
3.加强日常河湖管理保护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涉及河湖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排污、取排水、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涉水违建等违法活动。
三、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一)乡镇、村级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