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龟委〔2017〕108号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各基层部门站所:
《龟湖镇“四个平台”工作信息采集制度》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龟湖镇委员会
龟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龟湖镇“四个平台”工作信息采集制度
为了提升我镇信息采集的真实性与时效性,切实推进“四个平台”建设,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采集的要求
信息采集遵循“全面采集、客观反应、准确迅速、及时更新”的原则,要做到基础网格底数清、情况明,凡在网格内发生的矛盾纠纷、治安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等事件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均可通过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平安通”、平安浙江APP等进行采集和报送。网格人员走访排查坚持以下制度:
1、网格人员每周入格3个半天,每个半天不低于2小时,网格指导员、网格长、专职网格员每周合计至少录入网格信息10条;
2、及时把居民反映的情况和困难记录到信息员工作日记本中,做到情况全面掌握;
3、切实加强对生产经营场所、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走访,清楚并掌握变化情况;
4、对要害部位、人口密集场所、重点人员情况实行日走访、周复查,变化情况做到日清周结,深层次预警信息掌握要及时、详细、准确;
5、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加大排查力度,对重点人、重点事,进行重点排查;
6、信息及时上报,事情及时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7、纠纷隐患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二、采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