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改善雅阳镇市容环境秩序,彻底根治摊点乱摆的违法行为,规范小摊小贩经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小城镇综合治理”活动有效开展,根据《雅阳镇小城综合治理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雅阳镇“流动摊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规范有序”的原则,综合运用宣传教育、集中治理、规范管理等多种手段,整治摊点乱摆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容秩序,为市民营造一个整洁、卫生、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重点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原则,对雅阳镇的摊点进行“无缝隙、全覆盖”管理。重点整治:
(一)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摊点、出店经营摊点。
(二)影响交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影响公共安全等不符合设置条件的摊点。
(三)规范点内摊点的违规经营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对各类摊点的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广泛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相关宣传材料,安排流动宣传车播放宣传材料;二是设置“严禁摆摊设点”警示牌,禁止在重点路段及区域摆摊设点;三是充分运用《温馨提示单》、《郑重警告单》等文明执法手段,引导各类摊点服从管理、主动规范经营行为。
(二)加强规范管理。镇区范围内进行深入摸排,由执法中队选择合适安置点,在不影响城市管理和市容市貌的情况下,做到“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1、选择合适安置点。在全镇范围内选择7处安置点,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安置点分布:早餐点3处(雅阳大道2家;福塔东路路口4家;官口南街3家。经营时限:早上9时止);夜市安置点4处(氡泉路6家,烧烤2家、卤味1家、小吃3家;官口南街1家,小吃店1家;百汇东路2家,烧烤1家、小吃店1家;雅阳大道2家,小吃店2家。经营时限:18时至23时)。2、实行“四个一”管理。即要求规范点确定一个定岗人员、每户放置一个垃圾桶,发现一处乱扔垃圾处罚50元,乱倒一次泔水停业一个月。确保规范设置的摊点达到“人在地净、人走场清,摊内整洁卫生”的要求。3、将流动摊点管理纳入“四个平台”事件办理体系中,按照“发现、上报、派遣、复核”的工作流程,建立对流动摊点管理的快速处理机制。
(三)加大查处力度。1、对经劝阻拒不服从管理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依法处罚。2、对经批准设置的路段和存在违规经营行为且拒不改正的流动摊贩,由执法中队进行约谈,责成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合法经营,并对出现两次以上违规经营行为的摊点,取消经营资格。3、对规范点经营户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卫生等要求违规经营的,按照“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取缔”的方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