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政办〔2017〕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开展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切实做好全县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71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7〕111号)等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非法加油站点整治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决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建立属地政府负责、各部门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成品油经营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未获得经信、市监、安监部门许可,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擅自通过加油站点、流通网点、流动加油车辆等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二)未获得公安、交通运输、市监等相关部门许可,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非法运输和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三)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油和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
(一)调查摸底阶段。制定符合本县特点的专项整治方案,组织相关乡镇、部门按照整治工作重点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加油站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坚持边查边整边改,对违法违规事实清楚的及时采取先行取缔措施。
(二)分类处置阶段(2017年9月11日前)。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针对不同类别逐一制定阶段性工作方案,确定方法、时限、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在9月11日前对发现的非法加油站点基本取缔到位。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7年9月25日之前)。县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各乡镇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各乡镇要总结梳理专项整治情况,整理剖析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关工作建议。总结材料于9月20日前报送县非法加油站点整治办(联系人:钟金河,电话:59280811,邮箱:tsxtsp@ 163.com)。
四、职责分工
本次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县市场监管、经信、安监、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