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政办〔2017〕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泰顺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组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组方案
为加强对旅游开发工作的管理,全力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县“旅游主业化、全域景区化”发展,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组目的
通过重组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旅投公司),适应大旅游产业发展,建立完善的旅游投融资体制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市场运作”的旅游开发经营格局,加快推进我县旅游产业跨越发展。
二、公司性质
县旅投公司系县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将作为我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示范试点单位,逐步发展成为集景区开发和运营、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业投融资管理于一体的现代企业,带动和促进全县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资产整合
(一)县旅投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亿元。
(二)县绿野公司(县发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清算净资产(包括县绿承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廊桥文化园已投资形成的资产、温州氡泉承天大酒店泰顺县政府所持股权(授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县氡泉地热矿股权、县人民政府招待所(泰顺宾馆)统一划入县旅投公司。
(三)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其他涉旅或有利于旅游产业开发前景的国有和县域存量国有资产进一步整合划入县旅投公司。
四、主要职责和经营范围
(一)资产管理运作。负责对全县风景旅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推进国有资产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实现国有资产效益的最大化。
(二)投融资运作。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资本运作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多元化参与旅游建设,促进泰顺旅游快速发展。
(三)项目开发经营。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遵循市场原则,从事重大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主要经营范围:风景旅游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投资与管理;旅游商品开发与经营销售;旅游景区门票、涉旅资源规费的征收和使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旅游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和旅游运输业务;旅游商贸、酒店服务以及相配套的工程设计、咨询、监理等业务。
五、机构设置
(一)组织结构。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县旅投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县国资办行使股东会职权;设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分别暂定为董事会3人、监事会5人、经营班子3人;县旅投公司所属子公司原则上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兼总经理,监事1-2人,经营班子职数视需要设定。党组织、纪检组织、工会组织,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