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实施电能替代的意见》(浙经信资源〔2015〕257号)文件精神,抓住我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的良好机遇,以全县开展居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抓手,积极推进全县范围内瓶装燃气电能替代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我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为契机,以全县开展居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抓手,大力实施以电代瓶装燃气工作,积极引导全社会用能单位瓶装燃气改电,促进节能减排,提升安全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安全发展,力争在2017年底,全面铺开县城主城区居民用户“以电代气”工作。
二、切实推动重点工作开展
(一)总结试点,明确目标
要对前期规范瓶装燃气使用进行总结,提炼经验,因地制宜地制定“以电代气”发展规划,明确替代潜力点、替代推进步骤及替代完成目标。
(二)全面铺开,突出重点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规范使用瓶装燃气,逐步减少瓶装燃气的使用量,使用电能替代。积极在出租聚集区、商铺重点区开展“以电代气”工作,编制典型案例,引导用户进行电能替代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