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委会、各办(中心)、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省、市和《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泰安委〔2017〕6号)和《泰顺县“平安护航十九大大会战”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大行动实施方案》(泰维稳办〔2017〕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17年7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司前畲族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平安护航十九大大会战”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司前畲族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平安护航十九大大会战”
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大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和《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泰安委〔2017〕6号)和《泰顺县“平安护航十九大大会战”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大行动实施方案》(泰维稳办〔2017〕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全面防范各类事故,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降低各类事故总量的目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梳理和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降低各类事故总量,严防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结合全镇“四无”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系列“铁拳行动”。(牵头单位:镇安监办)
(二)道路交通领域。加大重点时段和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查机动车无牌无证、无证驾驶、超限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的治理,特别是做好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等重大隐患整改的查漏补缺工作。严格车站、渡口的安全检查,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船舶)。(牵头单位:镇派出所、交警中队)
(三)消防领域。重点整治居住超过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大型商场、专业市场、社会福利机构、民宿、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确保《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火灾事故防范底线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消除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火灾等事故隐患,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牵头单位:镇消防工作站)
(四)建筑施工领域。重点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市政工程、市政管网维护及其孔桩井下作业的安全检查,防止出现违章违规操作与施工等现象,切实防范深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民自建房的安全管控。(牵头单位:镇村镇办)
(五)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辆、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全隐患,抓好超市(商场)、宾馆、医院、学校、车站、居民住宅小区使用的扶梯、客梯的维保、检验、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等情况的排查,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等游客运载工具的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六)城镇燃气领域。重点加大对非法供应点和储存点、提供报废和改装钢瓶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螺丝瓶的站点的打击和取缔;对非法从外地转卖、运输、储存气源的车辆予以严厉查处;对燃气充装、经营以及餐饮企业使用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律予以严格整治,对整改不到位或无法达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关闭。(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七)食药品卫生领域。按照最严标准,查处一批种养殖环节违禁使用农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非法添加非食用添加剂、超量使用添加剂和生产经营假劣“四品一械”,非法销售织纹螺、河豚等禁售食品药品,非法从事保健品会议营销,学校食堂等大中型餐饮场所食品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食品、餐饮具消毒生产加工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报告输入性和新发传染病疫情,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因素,控制疫情传播。(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管所、中心卫生院)
(八)寄递物流领域。重点落实寄递物流企业严格落实进京邮件、快件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临时寄递物品管制等措施,坚决杜绝涉恐、涉爆、涉毒、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危险化学品等禁寄物品进入寄递物流渠道,对在宾馆、车站、路边等人员流动场所收寄的进京邮件、快件尤其要重点验视。(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管所、派出所)
(九)“三改一拆”领域。重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厂房,对连片违法搭建厂房中存在占用消防通道、不符合消防间距要求等安全隐患的各类违法建筑,要坚决予以处置。(牵头单位:镇村镇办)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
从2017年7月至12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以部署发动、全面自查为主,着力查短板、补漏洞。
1.及时部署。各村、镇各有关单位按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镇级具体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领域具体见职责分工。
2.深入自查。各村、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组织排查。镇安监所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要求,加快明确、细化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辨识标准。督促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将隐患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县安监局和行业管理部门。
第二阶段(8月至10月),以深入检查,整治管控为主。着力治隐患、控风险。
1.对表检查。各村、镇有关单位要按照大检查内容和要求,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和特点,制定对企业的检查表格。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并汇总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