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雪政〔2017〕42号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现将《雪溪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雪溪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雪溪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温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泰顺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工矿、商贸和建设、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道路、水上交通运输事故灾难。
(3)火灾事故灾难。
(4)特种设备事故灾难。
(5)烟花爆竹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6)农业、林业和水利设施事故灾难。
(7)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的事故灾难。
(8)特大急性中毒事故灾难。
(9)其他特大事故灾难。
1.4启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1)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急性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企业、单位、村组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跨乡镇行政区域和跨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乡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启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 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五、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陈以光
成 员:洪晓燕 陈常积 曾家平
职 责:确定总体决策和救援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续报情况。
2、 救援组
组 长:陈大明
成 员:事故辖区内工作组全体脱产干部、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 责:及时掌握事故灾害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受理指挥员的指示;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统筹调度与救灾有关的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有关上级部门,协调平衡外部的有关问题。
3、 警戒保卫组
组 长:彭旦东
成 员:派出所干警、事故地村委会干部
职 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事故现场和事故单位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车辆畅通,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内控企业相关人员,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4、 后勤保障组
组 长:林允良
成 员:白迎灯、事故单位负责人
职 责:负责事故现场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5、医疗救护组
组 长:毛景达
成 员:雪溪乡卫生院相应医护人员
职 责:负责现场伤员的运送、救治工作。
6、 信息组
组 长:陈凤珠 许立裕
成 员:科室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事故情况公告,管理和协调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六、分级响应程序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等级,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一般事故响应:由事故发生单位同级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部,政府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原则上不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逐级启动事故发生单位、单位主管部门、乡政府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