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刻吸取天台县“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县政府文件精神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结合县委、县政府“大拆大整”专项行动决策部署,以足浴、汗蒸、桑拿、洗浴等场所为重点,针对公共娱乐场所、养老福利机构、医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易燃易爆场所等,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切实解决一批消防安全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二、实施步骤
(一)立即发动排查(2017年2月7日至2月28日)。立即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花名册,于2月9日前,上报设有汗蒸房的人员密集场所花名册(附件3),2月20日前,上报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花名册(附件4)。2月28日前,汇总统计本区域的电气火灾防范专项行动情况(见附表5)、微型消防站建设进度情况(见附表6)和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医院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见附表7),经相应行业部门核定后,报县消安委备案。(联系人:董直异,电话:59295519,邮箱:378360373@qq.com)。
(二)深入集中整治(2017年2月28日至6月30日)。要引导和督促各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在整治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明确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进度,并落实专人及时跟进。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2月28日前,要完成足浴、汗蒸、桑拿、洗浴等为重点的公共娱乐场所的整治任务;3月15日前,要完成其他公共娱乐场所的整治任务;3月31日前,要完成各类重点领域的整治任务;6月30日前,要完成10人以下居住出租房的整治任务。
(三)总结提升。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动结束后5日内,对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及总体工作总结报县消安委。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摸清底数。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以及开展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极端紧迫性和必要性,迅速动员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集中人员、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逐个区域、逐条街道、逐家单位开展“实名制”检查排查,查明基本情况,逐个登记造册,切实摸清本行业、本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
(二)狠抓隐患治理。要积极组织协调,下狠心、用铁腕,切实加大消防安全检查执法力度,要严格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彻底整治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严格按照“不走过场”要求,行动结束后,将抽取一定比例,对所有列入花名册的单位、场所进行抽查验收,确保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四)强化责任追究。2月28日后,因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不利,应列入上报花名册未列入,导致发生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火灾责任事故的,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包括村居干部)启动问责。各场所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由县公安机关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国土、住建、银行、保险等部门通报,作为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足浴、汗蒸、桑拿、洗浴等场所消防安全严管严治措施
2.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3.设有汗蒸房的人员密集场所花名册
4.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花名册
5.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统计表
6.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统计表
7.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整治排查统计表
附件1
足浴、汗蒸、桑拿、洗浴等场所
消防安全严管严治措施
一、“七个一律”严管措施
(一)未经消防审批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营业;
(二)使用电热膜作为汗蒸房供热设备的一律停业使用;
(三)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一律实施查封;
(四)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的一律实施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