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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政〔2017〕311号
各社区,各村:
《仕阳镇2017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考核验收工作实施办法》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仕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仕阳镇2017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考核验收工作实施办法
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6〕66号)和《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7〕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 考核验收程序
仕阳镇2017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考核验收工作分为镇级预考核验收和市、县级考核验收两个程序。
市、县级考核验收由市、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考核小组专门组织实施。镇级考核验收由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各试点村驻村干部(每村1个)为考核验收组成员,开展具体考核验收工作。
二、考核验收对象及责任人
(一)验收对象
全镇7个垃圾分类处理试点村:桥底、董源、荣西、翁地、垟望、龟垟、上排。
(二)责任人
全镇7个垃圾分类处理试点村的驻村干部、村支书和村主任等村两委干部、村保洁员。
三、考核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考核验收办法
(一)考核验收时间
镇级预考核验收: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市、县级考核:11月底1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验收计分办法
镇级考核验收采用百分制计分,按30%折合计入总分;市、县考核验收以市、县验收抽查得分为准,按70%折合计入总分。两项分数相加即为各试点村考核验收分数。
五、考核验收结果运用
1、将垃圾减量无害化处理纳入全镇各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畴,考核验收分数排名前3位的试点村,予以酌情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