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社区、各村(居)委会及镇属各单位:
现将《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工作方案》(泰安委办〔2017〕29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雅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35号)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浙安委办〔2017〕24号),现就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县各类企业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等各层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实现企业安全生产闭环管理,减少企业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从源头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任务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原则,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工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泰顺县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泰委办发﹝2016﹞40号),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内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工作。
三、明确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依法依规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等有关要求,建立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责任制,并做到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
(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企业要明确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班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所有岗位、所有人员,尤其要突出企业“三项岗位”和高风险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三)全面落实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所有领导班子成员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承担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其他分管专项(部门)工作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承担相应责任,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企业生产车间、班组、一线从业人员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通俗易懂。
四、健全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长效机制
企业要通过严格奖惩、强化管理考核、加强教育培训等方式,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起“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考核;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严格奖惩,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要与员工绩效、晋级、评先评优等挂钩,重大责任事项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