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办(中心),镇属各单位:
《司前畲族镇专职网格员星级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司前畲族镇委员会
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司前畲族镇专职网格员星级管理考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职网格员队伍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进专职网格员职业化建设,根据温州市《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司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目标
建立以工作实绩为前提,结构薪酬为核心,等级管理为手段, 以岗定责、以绩定星、以星定酬,责权利相统一的专职网格员规范化考评机制,充分调动专职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善于管理、服务群众的专职网格员队伍,为建设平安司前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考评对象
全镇在岗任职3个月以上的专职网格员。
三、组织实施
结合司前实际,制定《司前畲族镇专职网格员星级考评管理细则》,星级管理考评工作由镇综治办牵头负责,联合司前各相关职能站所组织实施。
四、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分基础信息录入率、动态信息采集率、巡查走访率、应知应会知晓率、网格评价满意率五方面。
(一)基础信息录入率(30分)。全面走访网格内村(居)民,及时采集网格内人口、家庭、房屋、单位、企业等基础信息(详见附表1),并录入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A类专职网格员每月采集、更新上报基础信息10条,B类专职网格员每月采集、更新上报基础信息5条(如网格内基础信息无新增、变更的可不做要求),每发现1处基础信息录入不全或误录扣1分,扣完为止。
(二)动态信息采集率(30分)。及时、准确收集采集录入网格内矛盾纠纷、治安安全隐患、党群事务、民生服务,及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大拆大整”、“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丧葬礼俗”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关的各类动态信息。1、中心网格(新北、司前西村、司前东村)每周上报信息4条,偏远网格每周上报信息2条,少录一条扣2分;2、网格信息被黄牌督办,每次扣3分;3、网格信息被红牌督办的,每次扣5分。对动态信息未做到应报尽报或未及时上报的,一般性信息漏报1条扣1分,较大信息漏报1条扣3分,重大信息(指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案件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未在1小时内上报镇综合信息指挥平台的,每条扣10分。
(三)巡查走访率(20分)。分巡查走访量和重点人员走访两部分。巡查走访量,要根据网格职责,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巡查走访活动;A类专职网格员每周至少到网格巡查走访不少于7个半天,每次巡查走访不少于2小时;B类专职网格员每周至少到网格巡查走访不少于3个半天,每次巡查走访不少于2小时;走访次数少1次扣2分,走访时间不足不算1次。重点人员走访,要根据相关要求频率开展定期的走访,严格掌握相关重点人员的去向动态和异常情况,未准确掌握的,每人扣5分。
(四)应知应会知晓率(10分)。抽查履职情况时,对辖区实有人口、重点人员等应知应会情况不熟悉的,每次每项扣1分。镇综治办召开工作会议,如果要求专职网格员参加而没有参加的,每次扣1分。
(五)网格评价满意率(10分)。分网格长评价和镇综治办评价两部分。网格长评价,由网格长综合考虑专职网格员工作态度、 工作效率、事件上报、数据更新和日常走访服务等情况的基础上,对专职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优秀的得3分,称职的得2分,基本称职的得1分,不称职的不得分。镇综治办评价,由镇综治办根据专职网格员配合完成交办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评价,优秀的得7分,称职的得5分,基本称职的得3分,不称职的不得分。
五、考评程序
(一)考评方式。星级管理考评采取百分制形式,以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两种方式进行。季度考评,一般于每季度初对上季度工作情况进行星级考评,按每月考核平均值得分评定。年度考评,一般于本年12月底或次年1月初进行星级考评,全年各季度考评的平均分,即为年度考评得分。分值96 分以上(含)的为“五星”级,90-95分的为“四星”级,80-89分的为“三星”级,70-79分的为“二星”级,60-69分的为“一星”级。
(二)考评公示。季度、年度星级评定后,由镇综治办拟定星级专职网格员初步名单,并在镇和所在村、网格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星级考评实行总量控制。每季度被评为“五星”、“四星”、“三星”级的专职网格员总量分别控制在3人、6人、10人以内。考评分值在“三星”级以上(含)较多的,按分值从高到低实行星级考评控制。
(四)星级变更。
1、根据季度星级考评情况,每季度相应调整变动一次等级,专职网格员上季度星级自动取消。
2、季度星级考评未达到“一星”级的专职网格员由镇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个季度考评未达到“一星”级的专职网格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其两个季度基本工资的10%;连续三个季度考评“一星”级以下的专职网格员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辞退解聘。
3、有下例情形之一予以取消评定资格、降低或撤销星级:
(1)本季度在网格工作中受到群众申告投诉3次以上,调查核实属实的;
(2)本季度受到县书面通报1次以上,镇书面通报批评2次以上者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经调查属实的;
(3)本季度网格内发生的重大信息(指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案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因漏报或报送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本季度因事、因病请假累计超过7天以上(婚假、产假、 丧假除外)或擅自离岗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取消季度评星资格; 因事、因病请假(婚假、产假、丧假除外)累计超过15天以上或擅自离岗累计超过7天以上者,视自动辞职处理。请假2天以上,需报镇综治办批准。
4、星级考评的监督检查。镇综治办对专职网格员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对工作中发生较大差错或产生恶劣影响的专职网格员,予以取消星级或降级等处分。
六、考评结果运用
专职网格员报酬可由“固定工资+考核奖”等多方面组成。对于考评一至五星级专职网格员,年度考核奖分别参照20%、50%、80%、100%、120%的比例发放,由镇统一发放。年度考评为五星级专职网格员,推荐为“十佳网格员”评选候选人,并且给予适当奖励。网格指导员、网格长考核奖惩要与专职网格员考核情况挂钩。同时,对未达到“星级”的专职网格员,取消其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其所在网格的网格指导员、网格长,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专职网格员选聘基本条件
2.全科网格工作信息采办清单
3.22类重点对象及走访频率
4.司前畲族镇网格员季度考核细则(试行)评分表
5.星级专职网格员登记表
附件1
专职网格员选聘基本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全科网格员队伍建设,深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根据《温州市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专职网格员选聘提出如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村居社区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网格员的工作职责;
三、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性别不限,年龄20-5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原从事村居计生服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年龄和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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