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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教基〔2018〕49号
泰顺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泰顺县2018年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区教办、初中学校: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泰顺县2018年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顺县教育局
2018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2018年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95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与职能
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作为升学考试,关系到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为加强对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蔡景祥为组长,高雄为副组长,林一叶、江朝晖、邱兆星、卓可龙、吴敏、吴海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雄兼办公室主任,邱兆星、卓可龙兼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全县体育考试工作。
二、考试对象和内容
考试对象:所有参加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班学生(含我县户籍在温州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县户籍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学生)。体育考试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6年修订)》测试内容为基础范围。
考试内容:体育考试项目为4项,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一)男生:
1. 必考项目:1000米跑。
2. 选考项目:篮球运球投篮、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引体向上、50米跑、足球运球绕杆、游泳(此项目不安排缓考,如需缓考另选其它项目)等项目中,由考生选测3项。
(二)女生:
1. 必考项目:800米跑。
2. 选考项目:篮球运球投篮、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仰卧起坐、50米跑、足球运球绕杆、游泳(此项目不安排缓考,如需缓考另选其它项目)等项目中,由考生选测3项。
三、考试时间与计分
体育考试时间为4月下旬至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每个体育考试项目最高分为10分,4项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各项目按《体育考试评分表》(附件1)和《体育各项目考试成绩评定细则》(附件2)执行,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时间内完成4项体育考试(游泳除外)。考生一经检录后即不得无故申请缓考,否则未测项目成绩为0。
四、免考与缓考规定
(一)免考生
第一类: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免修,并于2017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学生,可于2018年4月17日前向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请免考体育。经批准同意体育免考的学生可以参加高中录取,体育考试成绩以总分3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应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如无故放弃体育考试,高一级学校一般不予录取。
第二类:对身体发育不正常,如侏儒症(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症(须经疾控中心检测认定)、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为O型和X型腿等),以及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心血管疾病或其他伤、病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县教育局批准后,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以总分3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