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住建〔2018〕43号
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提升建筑工地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我局制定了《2018年泰顺县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泰顺县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切实落实《温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提出的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着“扬尘防治的执法检查力度不够,相应的处罚案件不多”等问题,补齐在国家环保督查中所暴露出的短板,提升建筑工地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建立完善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各方主体认真贯彻落实扬尘防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该领域违法行为,有效减少我县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全面提升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
二、整治范围
县域范围内在建筑工地。
三、具体标准及要求
(一)城市建成区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运用降尘喷雾系统和雾炮等降尘新设施;
(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四周要设置连续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应选用砌体、双层夹芯彩钢板等硬质材料。重要区域和主要路段范围内的房建工程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m;
(三)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场地、生活区、工地出入口必须进行砼硬化处理,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安全通行、施工作业和卫生保洁的需要。施工现场道路应做到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四)施工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排水沟、沉淀池。车辆出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避免污染城市道路与城市排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