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东政〔2018〕27号
各办(中心),各村,乡属各单位:
《东溪乡道路安全劝导点建设方案》经研究,现印发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溪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溪乡道路安全劝导点建设方案
为加强十九大决战阶段一级响应工作部署,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我乡结合“两站两员”建设,在相关地点设立劝导(站)点,具体建设方案如下:
一、人员安排
各行政村村委设立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每个村配置1-4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东溪乡交通安全劝导站人员名单》。各劝导站由当日值勤领导带班,安排联系民警1名,负责具体工作指导,安排1-4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值守,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劝导和交通秩序维持工作。
二、职责要求
(一)村交通安全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开展路面巡查,排查道路隐患,纠正、制止和劝导交通违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等工作。
(二)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要在乡交通安全管理员的指导下,对所辖行政村内的驾驶员和车辆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做好登记,做到底数明,情况清,要督促本村的机动车所有人办牌办证,按期审验,防止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证等违法行为出村上路。劝导本村村民尤其是中小学生不乘坐营运黑车、不乘坐超员车辆、不无证和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切实从源头抓好管理,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