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森防指〔2018〕2号
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泰顺县生态林场:
为确保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打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攻坚战,维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10日,在全县开展“平安清明”森林消防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内容
(一)3月16日全县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推进会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二)检查各单位森林消防组织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情况;
(三)检查各单位清明期间森林消防临时卡点落实情况,人员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人;是否设立明显的禁火标志,落实足够力量;
(四)检查各单位是否开展了对迷信用品、烟花爆竹的管制;文明祭祀宣传和具体措施是否落实;
(五)检查森林消防队伍备战和护林巡逻情况,包括扑火物资、机具准备情况,各森林消防中队装备库安全检查(装备机具与燃油分离,配备灭火器材)等情况进行督查。
(六)督查本辖区森林消防六类重点对象的监护落实情况。
二、督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督查。各单位把“平安清明”森林消防工作督查作为当前农村的核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组织足够力量,深入一线,进行全面督查。各乡(镇)要自觉开展自查自纠,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决把森林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明确责任,及时整改。森林消防指挥部将对督查中排查出的森林火险隐患、存在问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森林消防工作的要求,对存在隐患单位限时整改。
(三)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源头管理,特别是对迷信用品和烟花爆竹要严格进行管制。一些工作任务特别重的地方,要加大对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力度,确保反应快速和群众祭扫安全。
三、督查形式
督查组要按照“重在防范,重在落实”的原则,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加强专项督查的领导,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着力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同时跟踪督导检查,以保证专项督查高效、有序开展,坚决把森林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打赢清明期间森林消防攻坚战。
县森林消防指挥部督查组:
第一组: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副指挥、县林业局局长张孝存带队,督查罗阳镇、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泰顺生态林场。
第二组: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余序专带队,督查三魁镇、西垟镇、大安乡。
第三组: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康猛带队,督查百丈镇、包垟乡。
第四组: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季永华带队,督查雅阳镇、彭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