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竹政〔2018〕43号
泰顺县民政局:
我乡根据泰民函〔2018〕13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对并进行整改。
一、检查反馈存在的问题:泰财社〔2017〕500号文件,下拨的“三边三化”私坟生态化改造“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已支出0.9854元,结余1.0146万元。其中,生态化改造治理资金发放缺少支出凭证。
二、整改措施:泰财社[2017]500号文件,下拨的“三边三化”私坟生态化改造“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已支出0.9854元,结余1.0146万元。其中,2018年2月7日又从中支出坟墓生态化改造治理补助资金0.45万元,现实际结余0.5646元,今年有通过生态化改造治理坟墓5座,治理补助资金尚未发放。已收集相应的发放凭据及附件报送给县民政局殡改办。
三、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对照检查、认真分析原因,并制定了今后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