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雪政〔2018〕72号
各村,各办(中心),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大”专项治理攻坚战和消防安全“五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泰政办〔2018〕31号),加快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根本性好转,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攻坚战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有效防范社会影响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隐患治理,切实解决一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形成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为雪溪打造高质量的营商环境提供安全保障。
二、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大”专项治理攻坚战。
1.道路交通治理:提升交通参与者素质,健全和落实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强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危险驾驶行为治理,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引导安全文明出行。狠抓车辆管理,突出对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工程车辆以及各类非法营运车辆严查严管,安装升级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提升安全性能。深化道路安全治理,着力抓好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路段、农村道路和桥梁、弯道、隧道以及未验收但已通车道路管理。注重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经济发展办牵头,乡安监所、仕阳派出所、三魁交警中队等单位配合)
2.危险化学品治理:搬迁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危化品储存经营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和跨区域安全风险管控。完善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危险货物的联合检查机制。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确保危化品领域安全事故零发生。(乡安监所牵头,经济发展办、仕阳派出所、仕阳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三魁交警中队等单位配合)
3.城乡危旧房治理:全面完成城镇农村存量D级危房治理改造。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排查处置新增危房,杜绝已腾空但未拆除或未治理完成的回迁再入住。防止C级危房出租牟利,强化已“清租”危房监管。构建常态化的网格化巡查监管机制,健全农房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乡生产生活安全。(经济发展办牵头,仕阳派出所、仕阳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三魁交警中队等单位配合)
(二)消防安全“五大”整治行动。
1.“两房”整治。对民房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排查老年人居住场所基本情况,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完善物防、技防举措。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持续推进“隐患清零”,全面推广出租房“旅馆式”管理经验,实行分类差异化管理,启动“厂中房”向“厂改房”改造提升,坚决关停不符合要求项目。(乡消防工作站牵头,乡经济发展办、乡安监所、仕阳派出所等单位配合)
2.“两电”整治。全面开展电气线路检测,全面提升电气线路使用安全水平,大力推广“漏保”、智慧用电等电气火灾防控措施。实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常态化检查,实现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零发生”目标。(乡消防工作站牵头,乡安监所、仕阳派出所、仕阳供电所等单位配合)
3.燃气钢瓶整治。推进瓶装燃气各环节信息化管理,落实充装-运输-储存-销售-配送-使用的“全过程监督”。规范储配站-供应站-送气工的供应体系,实现送气工供气安全检查、全科网格员信息排查和处置的“全区域覆盖”。(仕阳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牵头,乡经济发展办、乡安监所、仕阳派出所、仕阳市场监管所等单位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订方案(4月上旬)。各村、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突出重点项目、重点指标,明确内容,迅速部署开展攻坚行动,及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4月中旬至10月下旬)。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在今年4月底前彻底排查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状况以及隐患分布情况,将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要引导和督促各类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事故隐患整改。
(三)加强督查,巩固验收(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各牵头单位要加强过程督查和指导,在12月上旬完成对各项工作总体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并做好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该项工作由乡安委会总牵头,乡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动态督查。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各配合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参与攻坚行动,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应及时协调纳入,确保攻坚行动扎实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