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东政〔2018〕76号
各村委会,各办(科、中心),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7〕5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温政发〔2018〕5号)、《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泰政发〔2018〕3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东溪乡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陈瑞祥
副组长:曾文艺